12/06/2010

應否建高鐵? ——算一盤高鐵賬 (雷鼎鳴)

政府大量使用公帑時,無論說得如何天花亂墜,我們都應該小心戒備,因為它用的是別人而不是自己的錢,很易出現道德風險。
香港政府在大型項目上的投資,紀錄並不良好。以迪士尼為例,一九九九年政府推出方案時,我細讀了數據,但覺滿紙荒唐,所以大力批評。上月電視台找我訪問,竟找到十年前我在港台的一段錄音︰「政府被人㩒住來劏」,足可立此存照。
高鐵會否是迪士尼的翻版?經濟學家評估新項目時,最忌單憑過去的印象,必須由從零開始獨立分析證據,確立結論,否則很易教條化。同理,青年人看世界應抱有批判態度,但所謂批判,不應止於對既有觀點都打上問號,更重的是要培養能力去為這些問號找出正確的答案。
對於涉及六百六十九億元的高鐵,社會責任不容許我們只作粗疏的分析。沒有小心地計算過成本效益,亦即量化利弊並加以比較,我們便沒有發言權。在計算效益時,我對那些虛無飄渺、難以量度的間接影響,一向都不甚重視,因為這些太易被隨意誇大或壓低。
評估效益三參數
驟眼一看,政府的高鐵《可行性報告》的確啟人疑竇。造價高昂,從營運收入而得到的投資回報率最多只得兩、三個百分點,毫不吸引,沒有私營公司會願意作此投資。不過,政府不能只考慮營運公司的利潤,還應計算可量度的社會總體效益,否則,我們便會矯枉過正,低估了投資的效益。
高鐵是交通項目,它的效益主要是節省時間。時間便是金錢,高鐵的效益化作金錢計算後,哪一部分歸還庫房,哪一部分被消費者享用,視乎票價的高低。效益如何分配,在此並非關鍵,最重要的是總體效益的折現值是否真的有八百七十億元,超過六百六十九億元的成本折現值。若總回報真的有八百七十億元,這項目便是有利可圖,應該上馬,否則便應打住。
什麼樣的假設便出什麼樣的結果。高鐵效益主要決定於三個參數︰每天多少乘客、每位乘客平均可節省多少時間、及乘客的時間平均每小時值多少錢。政府的《可行性報告》當然也有其他的假設,例如香港及內地經濟及人口的前景如何,計算效益時所用的折現率是多少等等。政府似乎在迪士尼一役中學到點教訓,這些假設相對保守,並無刻意剪裁,爭議性不大,我就不太改動了。
政府假設,在二一六年每天用高鐵的乘客(雙向)高達九萬九千人。我初看這數字時十分懷疑,但隨即知道在二○○八年每天的陸路跨境旅客已多達四十五萬人,而且迅速增長,便沒有什麼理由認為這數字太過高估。
9.9萬人次太保守
政府估算,到二一六年跨境乘客會高達六十九萬八千人,其中坐邊界列車的佔三十一萬五千九百人。這反而使人奇怪,政府假設的高鐵票價只稍高於低鐵,為何後者的乘客不紛紛改坐高鐵?在二一六年只有七分一的跨境旅客使用高鐵?九萬九千人的假設可能是太過保守了,質疑這數字我認為沒有多大的價值。
《可行性報告》並無寫清楚另外兩個主要假設,即每程可省多少時間及時間的價值。對我來說,這反而是好事,因我可以更不受影響地獨立作出假設。可省回多少時間這問題較易處理,這視乎乘客起程時的地理位置,有些坐低鐵的方便一點,有些卻寧願坐高鐵。九萬九千人只是旅客的一小部分,並非人人都坐高鐵。高鐵香港段路線只有二十六公里,以高鐵速度,理論上幾分鐘內便可從尖沙咀到深圳,我在計算中假設每程可省回的時間平均是四十分鐘。對省不了這個時間的顧客而言(例如住在上水的),他們不用坐高鐵。
時間的機會成本
時間的價值在計算上複雜一點。經濟學家大都知道時間的機會成本跟工資有密切關係:過去各種實證結果也證明如此。我在計算中倒過來問了這樣一個問題︰「旅客的時間今天平均每小時值多少錢,高鐵才可得到八百七十億元的社會效益?」這個計算數學上並不深奧,但較為繁瑣,因為我必須把中港兩地收入增長的趨勢考慮在內,及把未來的收益逐年折現為今天的數量。
我花了半個晚上推導公式及用Excel幫助計算,結果如下︰今天收入每小時平均五十六元的組群(有人可高於也可低於五十六元),將來若有符合政府估算的人數乘坐高鐵,那麼高鐵帶來的社會效益折現值便有八百七十億元【註】。
每小時五十六元的工資大約等於每月一萬一千元,正好接近香港工資的中位數。換言之,高鐵的對象不見得是有錢人,將來乘客中就算不少人收入低於中位數,因為有部分時間成本更高的人坐高鐵,社會得到的總體效益仍有八百七十億元。
八百七十億元既是合理估算,很多疑問便可迎刃而解。首先,我可以判斷,高鐵是值得支持的項目,減去六百六十九億元成本後,社會可從中淨賺約二百零一億元的收益。有年輕傳媒人批評傳媒高層是受到政府所描繪的宏圖所誤,才支持高鐵,我沒有跑到政府看他們的Powerpoints,只是自己獨立計算,卻發現大部分傳媒高層並未被政府誤導,他們的判斷是正確的。
不是「明益」地產商
眾所周知,有部分年輕人(可能只是小部分)反對高鐵,而且提出了不少疑問。他們意見紛紜,甚至互相矛盾,誰也代表不了誰。篇幅所限,我在此只可能對他們的部分意見提供一些看法。
第一,有人認為高鐵只是有益高薪、有錢人士的項目,這判斷不正確。如上所述,就算坐高鐵的都是時間成本不高的人,它所帶來的社會效益也足以超越成本。
第二,這是「明益」地產商,西九的豪宅早已賣得八八九九,只有一個樓盤仍有不少貨尾,而這個樓盤的發展商恰巧與政府的關係似乎頗不「和諧」。我不相信政府要明益這位發展商。至於未賣的地,將來卻可因高鐵而賣得更高的價,得益的主要是庫房,不是地產商。
第三,高鐵只是省時間,大家應學會過悠閒生活,節省時間並不重要。若此論成立,年輕人便不會每隔幾年,便花錢買一部更快的電腦,上網速度稍慢便口出怨言。只有無所事事的人或已經退休的長者,才感覺不到時間的價值。
第四,保育也是發展。此話沒錯,我們的確要更珍視過去的建築或自然環境。但保育一樣要看機會成本。就算有人很喜歡保留菜園村,反對建高鐵,我們也要問社會是否應付出二百零一億元的代價。只要菜園村的居民得到合理的賠償,保育人士實無理據要求社會人士為他們對自然環境的強烈愛好而損失二百零一億元。況且,高鐵比飛機及汽車節省約四分三的能源,對環保十分有利。
第五,為什麼不考慮錦上路方案?只要小心讀讀《可行性報告》對客流的預測便知原因。高鐵將來的客源三分二只是來回香港與深圳的乘客,換言之,高鐵主要、但不是唯一的功能,是提供深港兩地一種新的高效率高速的交通工具。既然乘客以來回深圳為主,誰願意放棄已存在的港鐵,費時失事跑到偏遠的錦上路坐快車?錦上路方案的客源有限,花上三百億元是明顯浪費。
第六,高鐵用錢太多,我們要防止政府收支不平衡。此點我無異議,對背後理念且十分贊同。但只要效益真的大於成本,問題便不大。
「有理」最重要
第七,功能組別議員是壞蛋,反對他們所支持的高鐵是正義的。我政治中立,對功能組別議員不作評價。但假如高鐵符合社會廣泛人士的利益,崇尚公義的年輕人為什麼要把好事拱手相讓給你們厭惡的政客?這樣會抬高敵人,使自己陷於道德低地,不值!搞社會運動要有正確的議題才有效,毛澤東所說的「有理、有利、有節」當中,「有理」其實最重要。
第八,行使暴力或語言暴力只會顯出自己理虧,真正追求民主的人都懂得要捍衞持相反意見人士的說話權利。支持高鐵也好,反對也好,在網上粗言互罵攻擊,是反民主及不文明的幼稚行為,我身為教育工作者,絕不會有任何程度的認同。
註︰推算高鐵效益的方法有些複雜,但一般大學本科生若肯花上一兩天時間,應可做得到。我計劃下學期要學生以此為習作,自己算出答案。讀者若想計算,歡迎到我辦公室討論,在電郵中不易說得清楚。又我與政府的假設可能有點分別,但結論一樣。

HKEJ  2010-1-25

(後記:上周有關高鐵的拙著刊出後,我收到不少鼓勵性的意見,但更叫我高興的是有讀者提出一些專業性的問題。為什麼要用折現值計算效益?高鐵的效益其實是三千多億元,但因為大部分收益是將來才得到,而成本卻是現在便付出,所以必須把將來的收益打折扣而成八百七十億。又我所算的效益早已扣掉將來高鐵的營運成本。這是計算成本效益的基本要求,不能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