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2011

最低工資的社會代價 (雷鼎鳴)

註 ﹕本 週 假 期 ﹐ 不 用 交 稿 。 附 上 兩 篇 有 關 最 低 工 資 的 舊 文 (寫 於 2006年與 2008年 ﹐ 被 引 用 過 無 數 次 )。



不知怎地,近年我到殯儀館的頻度頗有增加,常在那裏與多年不見的朋友重聚。月前有位遠親過身,我到靈堂拜祭後枯坐,極感無聊,唯有與身邊一位不太熟的朋友討論時事。這位朋友多年前偷渡來港,白手興家,管理一所做裝修生意的中小型企業,對中港兩地勞工市場十分熟悉。也許他誤以為我支持最低工資立法,竟忍不住對我「直斥其非」,說他不明白為什麼社會中有人讀了這麼多書,仍然如此沒腦,要搞最低工資。工資若被逼增加,僱主不可能繼續聘用那些他們認為不值這個工資的人,有些人會失掉工作。


大財團屬得益者

這位朋友認為支持最低工資的人沒腦,我覺得有正確及錯誤的部分。正確之處是絕大部分支持的言論都天真爛漫,只是建基於意識形態的空談,科學實證的結果他們毫不理會,亦不知務實為何物。他們的「理據」不外乎是香港貧富懸殊、窮人生活困苦、老闆剝削及人民生活有其基本需求等等。我相信沒有經濟學家會願意見到窮人生活困苦;老闆若真的剝削,我們未必會鳴鼓而攻之,但卻會致力改變制度,使到剝削不可行,但最低工資可解決問題嗎?

有了它,就算有些人薪金可獲增加,最無工作能力的弱勢社群或青少年若果因此而失掉職位,怎麼可能紓緩貧富差距?我下面亦會解釋,近年一些研究發現,大財團往往是最低工資的得益者。縮減貧富差距,真是從何說起?!僱主若不願背起罵名,要與剝削劃清界線,干脆解僱部分員工,互不相關,你能說他們在剝削嗎?至於所謂基本生活需求,更是陳義過高。馬列經典認為共產主義社會的特點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社會主義則按勞分配;資本主義應該是按勞動市場的供求規律辦事吧?共產主義的各取所需的終極理想,我十分嚮往,但可惜已在二十世紀的歷史中證實行不通,香港竟有紅頂商人支持最低工資,使人奇怪。況且今天就算是區區4千元的月薪,以購買力計算,已等於我童年時代家中不可期望的高收入,我們憑什麼說這低於所謂的基本需求?

從務實的角度看,只要我們知道最低工資會導致我們最想幫助的弱勢社群集體失業,支持最低工資的論據,幾乎全部立刻崩潰!

最低工資會導致弱勢社群及青少年失業這一觀點,從來都是經濟學的主流結論。九十年代初有卡德(David Card)與克魯格(Alan Krueger)通過一些實證研究,對此說提出了挑戰,並從而引發了最近十多年大量的新研究。2006106日我發表過一篇文章《最低工資缺乏學理依據》(見本書上一章 ),便討論過學術界對卡德及克魯格二人研究的批判。「照肺」的結果是,卡克的結論只是建基於他們用錯了數據及方法,在此不贅。

我撰寫上述文章時,並不知道最低工資研究的權威紐麥克(David Newmark)與華沙爾(William Wascher)快要發表一篇關於這題材的檢閱文章。在2006年年底,我碰到芝大經濟系公認的系內第一天才型經濟學家,得過克拉克獎的梅菲(Kevin Murphy),他向我大力推介這篇長達百多頁(網上很易找到)的巨著,認為這是總結最低工資研究最全面及持平的文章,我找來一看,果如其言。【註】

 紐麥克及華沙爾二人檢視過近年近百篇用千奇百怪的方法與數據研究最低工資的嚴肅論文,涉及美國、英國及巴西等十五個國家的經驗,發現三分之二的研究都發現最低工資導致失業。不過,因為這些文章研究的方法與數據質量頗有參差,他們二人再精挑出十九篇經得起考驗優質的論文,其中十八篇量度出最低工資的確破壞就業,一篇則說沒有。後者的作者,正是卡德及克魯格二人,紐麥克與華沙爾可算是十分客氣,給足二人面子了。由此我們可見,認為最低工資會導致弱勢社群失業的結論,得到近年實證研究壓倒性的支持。

這個結論,可摧毀大部分支持最低工資的論據,但並非全部。年前我讀報發現,有位頗為有腦的工會領袖發表了一個可起到如封似閉作用的有力觀點。他首先承認最低工資會導致失業,但他接指出,勞動市場的需求彈性甚低,所以最低工資對工人仍然有利。他的意思我可作如下理解,假設最低工資的設立或增加使到弱勢社群薪金上升10%,但就業人數只下降了4%,(亦即需求彈性是0.4),那麼工人的總收入仍可上升6%,除笨有精。


低估對弱勢社群殺傷力

這個觀點的確比那些昧於事實,拒絕承認最低工資導致失業的來得高明,早期關於最低工資的研究也的確有些估算,認為勞動市場的需求彈性甚低(0.20.3之間),近年的研究卻差異頗大,可高達1.7左右。

對工會領袖採用經濟方法與結果,我當然十分高興。可惜這位工會領袖是完全誤解這些需求彈性數字背後的意義了,他得到的結論也是遠遠地過於樂觀。我們可用以下例子說明:  

假設最低工資原本是4000元,但政府立法把它增至6000元,即50%的增幅。在未增加前,共有弱勢社群100人,其中50人收入在40006000元之間,餘下的五十人在60008000元之間。增加最低工資後,較高薪不是這麼弱勢的後者飯碗不會被打破,但更弱勢的50人則有部分會失業。假設失業的是40人(原本月薪只稍低於6000元的或尚可保住職位,因為有些僱員被炒後,餘下的要負起更大的工作量,所以僱主願意留住他們。)。

從以上假設性的例子看來,最低工資增加50%,弱勢社群的就業表面上只是下降了40%(由一百人降至六十人),所以需求彈性是0.8,似乎不高。不過,正確的計算應只集中在真會受影響的一群,亦即50個最低薪人士中有40人失業,真正弱勢社群就業人數下降了80%,需求彈性是1.6(其實對於本來薪金有50006000元的人來說,工資升至6000元並非50%的增長)!紐麥克與華沙爾也特別在文章中指出這種常見的錯誤。

上述的誤解,可能使一些工會領袖及政府低估了最低工資對弱勢社群的殺傷力。就算在某些學術研究中,錯誤的方法也導致過一些勞工需求彈性偏低的估計。例如美國除了有聯邦的最低工資外,各州亦有自己的最低工資。後者一般遠高於前者。美國聯邦政府就算增加了最低工資,也不見得能超過州的最低工資,所以對就業根本不可能有大影響。有些研究以此為據,認為增加最低工資對就業無害,當然有點誤導;又例如關於英國的研究,有人以為最低工資殺傷力不大,原因之一是他們只注意到它的即時影響,而沒有理會對就業的負面影響,一般需要一年或以上才充分顯現。

上述只論及最低工資對弱勢社群的總體殺傷力,但它對不同人等的影響卻更為複雜。我們可用幾種情況說明問題。

首先,假設香港只在保安及清潔兩工種設立最低工資。這點頗似1993年以前英國有工資委員會(Wage Council)的做法,最低工資並不覆蓋所有行業。我們可以預見,這兩行業就業人數會下降(例如不少私人屋苑的業主委員會肯僱用這麼多保安嗎?一些酒樓不會改用洗碗機嗎?),但行內失業率不一定劇增,原因是部分失業工人會跑到別的行業去,從而壓低其他行業的工資。

第二,假設全港各行業有劃一的最低工資。從僱主的角度看,橫豎要付出較高工資,為什麼不集中僱用工資本來較高工作能力強的人。生產力低的員工會首先被開刀,成為受害人,但較高技術的卻是得益者。不少工會會員技術較高,所以他們支持最低工資不足為奇。我們可以說,最低工資是把財富從最低下階層轉至中低下階層的一種劫貧濟「富」工具。

第三,不同公司僱用低技術勞工的比例差別頗大。我們可以斷言,中小企一般較為倚靠低工資的低技術勞工,大公司大財團的則不會。最低工資實施後,這些中小企必須解僱部分勞工,而且因為成本上升,還要減少生產並且產品要加價。大財團沒有這問題,它們部分還可因為中小企經營困難而搶奪更大的市場佔有率,成為得益者。所以我相信有部分大企業不會反對最低工資。

從以上分析可知,最低工資的受害人是低技術的弱勢社群及大量僱用這些勞工的中小企,得益者卻是中低技術的勞工及大企業。中產階級薪金一般遠高於最低工資,所以不會直接受害,但因最低工資會推高物價,也不能說完全不受影響。又因失業往往是造成社會不穩的重要力量,所以整個社會尤其是政府也可受到牽連。

最低工資對經濟及就業究竟會帶來多大的衝擊?答案當然要視乎最低工資設在什麼水平。據我觀察,政府對這方面有認識的政務官為此正憂心不已。我們只要分析一下今年第二季各收入群組的人數,便知政務官的擔憂絕非無的放矢。有些利益團體「獅子大開口」,最低工資要設在7000多元的水平,有的則說可設在6000餘元。


GDP每年料損失過百億  

我們先假設是6000元。以2008年的勞動市場情況而論,就業收入每月6000元以下的共649千人,其中可扣去外傭及部分非全職僱員,前者約24萬人,後者可用16萬人左右作為參考數。由此推算,受失業威脅的低技術勞工大約25萬人,他們當中部分人可通過更忙碌的工作而保住職位,但因香港的勞工面對特大的競爭,被外地勞工或機器替代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估計大約有20萬人要失業。按照他們工資的分布情況而論,最低工資每推高100元,失業人數便再增2萬人;若最低工資設在5000元,據我推算新增失業人數或可在幾萬人以內;如果設在4500元,則失業問題微不足道。(後記﹕最低工資最後用時薪而不是月薪作準,今天經濟情 況與2008年有所差異,上述2008年的數字不能照搬。但把飯鐘假期等項目也要計算時薪的話,只會把情況弄得更糟,媒體對此已早有報導。)

20萬弱勢社群中人失去職位,對總體經濟有多大影響?我曾用香港人口普查及其他數據估算過,一個完全沒受過教育及沒有工作經驗只靠體力勞動,男的生產力大約每月3800元,女的有3000元,但弱勢社群並非都是文盲或全無工作經驗,男女平均每月可生產4000元以上。20萬人每年可產出稍多於100億元的價值。他們若失業,每年香港GDP會損失過百億元,亦即0. 65%左右。這不算很大,原因是這批弱勢社群,生產力本就不高。

最低工資不會對GDP帶來無可承受的衝擊,但卻足以引致弱勢社群及青少年大量失業,造成社會不穩。與「負入息稅」等其他工具相比,它不是紓緩貧富差距的有效工具,正如紐麥克與華沙爾在2002年另一項研究中發現,最低工資使到財富從窮人流到其他窮人,而不是從有錢人流向窮人。我相信政府專業的政務官對最低工資的影響心知肚明,但政府會否擇善固執,則答案早已寫在牆上。

【註】David Neumark William Wascher的大作早已出版﹕”Minimum Wages,” 2008,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HKEJ:  2008-9-16




最低工資缺乏學理依據 (雷鼎鳴 )

註 ﹕本 週 假 期 ﹐ 不 用 交 稿 。 附 上 兩 篇 有 關 最 低 工 資 的 舊 文 (寫 於 2006年與 2008年 ﹐ 被 引 用 過 無 數 次 )。


 
最低工資是香港政經界最關注的議題之一。支持設立最低工資的人認為,香港貧富懸殊嚴重,有些人辛勤工作,但只得微薄收入,是香港的恥辱;最低工資恰好可以簡單直接地使「弱勢社群」的收入不致處於太低水平,從而使他們活得更有尊嚴,所以這是符合「公義」的政策。

反對者則認為,最低工資是典型的好心做壞事。天下沒有免費午餐,市場亦自有其供求規律。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倘若某件產品價格變得昂貴,消費者對它的需求量便會下降。同理,薪金因實施最低工資而上升,僱主就會少僱用一些工人,失業率因而增加。在競爭性的勞動市場中,僱員的邊際生產力決定他的工資,假如僱用一個工人只可為僱主帶來多10元的收入,後者不會願意付出11元的工資。假設最低工資是每月5千元,生產力低於5千元的工人大部分便會失去工作;一些產力接近但低於5千元的,有可能仍保留到工作,這是因為一大批同事已被開除掉,剩下來的僱員工作量相應上升,生產力仍可保留在5千元以上,不用被「炒」。至於薪酬本來便稍高於最低工資的(他們一般包括工會的基本會員),設置最低工資對他們亦可能有利,因為生產力比他們低的勞工已被逐離市場,不再對他們構成競爭威脅。


老掉牙的命題

假如反對者的觀點正確,受最低工資打擊最大的恰好是因它失去職位、生產力最低的弱勢社群。最低工資的實質作用便等於剝奪弱勢社群的就業機會,這顯然很難被視作符合「公義」的政策。究竟最低工資符合「公義」還是「不義」,在剝去政治包裝的外衣後,可還原為一個可驗證的科學命題:「最低工資會否減少弱勢社群的就業機會?」

這個命題在經濟學中是老掉了牙的問題。自從羅斯福總統在1938年簽訂美國第一次最低工資法後,經濟學界進行過數以百計、用不同國家、不同時段及不同方法的有關最低工資的實證研究,其基本結論與上述反對者所持的相同,即最低工資將打擊低生產力勞工的就業機會(中產階級除了生活成本上升外一般不會受最低工資影響),最低工資訂得愈高,失業的弱勢社群便愈多。

這個基本結論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曾一度受到挑戰,領軍的是兩位傑出的經濟學家卡德(David Card)及克魯格(Alan Krueger),前者得過克拉克獎章(Clark Medal),後者曾在克林頓任內當上美國勞工部的總經濟師,為克林頓推出的提高最低工資政策護航。他們的觀點,主要基於四篇論文(其中一篇有另一位作者 合著),而這些論文又被整理成一本有點影響的著作Myth and Measurement : The New Economics of the Minimum Wage。他們的結果可歸納為三點。

第一、他們檢視過以往部分研究後,認為前人的研究方法有缺陷,所以「最低工資會減低弱勢社群就業」的結論十分脆弱。

第二、他們用了四種不同的方法,做了四個核心研究,並聲稱增加最低工資後,青少年的失業率不但沒有上升,而且還有輕微下降的迹象。

第三、他們提出了幾個理論,解釋為什麼工人價格上升,就業卻可能增加的「反常」現象。其中最重要的是「買方壟斷」(Monopsony)理論。假如市場 中只有一個(或只有少數)僱主,他們在購買(僱用)員工時,自會有能力把工資壓至低於市場供求平衡的水平。在真正具競爭的市場中這不可能出現,因為你付出 的薪水若低於別的公司,則工人會跑光。政府若設立最低工資,可迫使公司付出的薪酬升回至市場的均衡價格,更多的工人也因而願意參與工作。


卡克著作學界引用者不多

聲稱最低工資有助就業的報告,過去不是沒有,但因為它們研究方法粗疏,被人一駁即倒,所以不成氣候。卡德與克魯格的研究所以受到較大重視(包括香港一些支持者),主要原因相信是他們都非等閒之輩,所用的方法也頗有新意。在有關最低工資這樣一個古老、但又是勞動經濟學的核心問題上,有高人帶入新方法並得到與以往相反的結論,自應引發大量研究活動,卡克二人的大作也被預期會成為經典。不過,其後的發展與早前預期頗有差距。我查過卡克最低工資一書被學界引用的 (SSCI數據庫 ),發覺至今共有二百餘次,這是很不錯的紀錄,但與有真正巨大影響力的「經典」相比距離仍遠。我們可用在同一年(即1995年)出版的一篇題材較「冷 門」的文章作比較,IMF的摩羅(Paolo Mauro)所著關於貪污的文章也被引用三百多次。為什麼卡克的書並沒有產生太大的影響力?原因很簡單,經濟學界很快便發現,這本著作同樣犯了一些並不顯眼但卻是在方法學上難以辯護的錯誤,所以其結論也站不住腳。

如上所述,這本著作是建基於四篇論文之上,而其中最重要及最有趣的,是他們在《美國經濟評論》發表的有關新澤西州及賓夕凡尼亞州快餐店的研究。199241日,新澤西州把最低工資從聯邦政府所訂定的每小時4.25美元增至5.05美元,而鄰近的賓州沒有跟隨。卡德、克魯格與他們的助手在新法實施之前及以後對四大連鎖快餐店(McDonald, KFC, Wendy'sRoy Rogers)旗下數百所分店利用電話進行了簡單的問卷調查,「發現」在增加了最低工資的新澤西,快餐店反而僱用了更多工人,而在賓州,工人數目則基本上 沒變。


搜集數據程序出錯

上述的「天然實驗」,看似言之成理,用沒有增加最低工資的賓夕凡尼亞作為比較,更是神來之筆,使其結果可信性大增。不過,研究的方法及格,卻不等於其搜集數據的程序沒有出錯。卡克二人的論文一出,其數據便備受質疑。例如,著名的勞動經濟學權威韋柱(Finis Welch)便指出,卡克的電話問卷設計有嚴重漏洞,雖問及全職及兼職工作,但卻沒有界定清楚什麼才算全職或兼職,使作答者無所適從。而從所得數據而論,其中可能涉及的誤差非常顯著。韋柱又發現,在卡克的數據中,有一部分青少年員工的薪酬早已超過最低工資,但在後者被提高後,他們的薪酬反被降低。韋柱對此大感驚奇,急忙致電克魯格詢問,但後者對此則茫然不知其解。韋柱由是推斷其數據搜集過程不夠正規,數據也不可靠。

韋柱的推斷隨即被證實。另兩位勞動經濟學家紐麥克(David Neumark)及華沙爾(William Wascher)在《美國經濟評論》的論文中指出,他們重複了卡克二人的研究,但卻不採用他們的電話問卷數據,改為收集了相同郵區內四大快餐連鎖店幾百所分店遠為可靠的正式出糧紀錄,發現最低工資被提高後,僱員的數目果然顯著減少!這個發現頓時使卡克二人狼狽不堪。

卡德和克魯格論據所依的另外三篇文章重要性遠不及上述那篇,但也值得在此稍作討論。其中一篇是卡德關於加州的研究。1988年加州提高了最低工資,但喬治亞、佛羅里達、新墨西哥、亞利桑拿及達拉斯市卻沒有,可以用作比較的樣本。卡德分析這些地區的宏觀就業數據,發現加州青少年的就業的確在最低工資被提高後有所下降,但隨後便回升至原有水平。卡德於是便下結論,提高最低工資對加州就業沒有影響。

這個研究在方法學上的錯誤倒是很快被同行指出。加州當時經濟處於擴張期,但卡德用作比較的南部各地區經濟卻停滯不前,卡德的結論只應被理解為:加州最低工資所帶來的失業,正好侵蝕並抵銷了加州經濟增長所創造就業機會。

卡德另一篇文章也有新意。在九十年代初,美國聯邦政府要全國統一提高最低工資。卡德認為,如果最低工資真的減少就業,那麼,原本薪酬最低的地區所受到的 衝擊便愈大,失業人數便愈多。不過,這個研究方法也被梅菲(Kevin Murphy)等人指出其錯誤。在九十年代初,南部諸州的工資仍然較低,但其就業情況卻剛剛好轉,職位增長最快。最低工資被提升的百分比雖然較大,但失業人數不一定比別的地區多,這個研究所以也被認作無大意義。

卡克二人依據的第四篇文章是關於德州的一百所快餐店的調查。這篇最不被經濟學界重視,因為文章的結論只是「研究無法確定最低工資是否帶來失業。」這篇文章混淆了兩件事:在某項研究中找不到確切的證據,並不等於事實不存在。


十年文獻證最低工資不利弱勢社群

綜上所述,卡德與克魯格的研究雖然大有新意,無負他們的大名,其採用的「差別的差別」(difference of differences)方法,近年也風行一時,但他們的錯誤也是嚴重的,這便大大削弱了其影響力。至於卡克二人為其「實證」結果提出的解釋,即「買方壟斷」,則基本上不被同行認同。美國的勞動市場競爭程度很高,沒有什麼僱主可獨霸市場。但既然要解釋的「事實」本身便不存在,那麼,這個解釋我們也不用介懷 了。

可是,卡克的著作尚有一重要的貢獻。他們在書中批評了部分上一代有關最低工資的研究,認為它們的方法不夠水準。一些經濟學家雖然正 確地指出了二人言過其實,但他們的批評總算鼓勵了一些研究者採用了更現代的方法去審視最低工資與就業的關係。我在今年春天曾利用電腦搜尋過這個領域近十年 的文獻庫,發現最新的專業研究結果又是壓倒性地支持最低工資不利弱勢社群就業的說法。這些研究的對象包括十七個OECD國家、葡萄牙、愛爾蘭、加拿大、美 國等等個別國家,因篇幅關係,不能在此細述。這便難怪諾獎得主、勞動經濟學的權威貝克(Gary Becker)會作此評論:「卡德克魯格的研究是錯誤的,它無法否定現在及過去積累了的大量研究結果,後者都顯示增加最低工資對就業會造成重大的負面影 響。」

政府作決策,理應有正規並合格的研究作依據,而不能受一些利益團體所左右。到地獄之路由善意鋪成,對最低工資這種傷害弱勢社群的政策,我不會支持。香港鄰近有數以千萬計的廉價勞工,可輕易取代本地的低技術工人,最低工資怎可實施?


HKEJ﹕  2006-10-6

4/18/2011

內地孕婦湧港與居港「認購期權」 (雷鼎鳴)

內地孕婦湧到香港產子,逼爆公立醫院產房,有關醫護人員忙得透不過氣來;本港待產孕婦擔心得不到應有的服務,大為不滿。政府接受了約9000 名內地孕婦預約床位後,已決定在公立醫院「截龍」,今年不再接受預約,明年則繼續接受。

私立醫院對此笑逐顏開,以過去數字推論,今年到較昂貴的私院產子的內地孕婦,可能高達30000 多人,私院收入可因此增加數十億元。有人認為香港可發展為「產子港」,抗拒政府設立產子床位限額,以免自由市場遭到干預云云。


兩大因素吸引內地孕婦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內地孕婦大量到港,2005年左右便早已出現。政府登記的活產嬰兒數目在1961 年高達108726 人,但到了2003 年,適齡生育的婦女人數雖比1961 年大增,但因為港人生子意欲早已大跌,所以活產嬰兒數字不但不升,反降至47687 人。其後活產嬰兒數量顯著回升,去年已達8.8 萬人,今年或許會有9.2萬人,直追六十年代中的水平。

這個增幅,顯然不是因為港人突然愛子若狂所造成,而是愈來愈多內地孕婦選擇到港產子所致,去年的8.8 萬新生嬰兒中,有4 萬人的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

2007 年,公立醫院因要收回成本,已做過產前檢查的內地孕婦要付3.9 萬元費用,未做過檢查的要付4.8 萬元才可在公院產子,但收費上升顯然力度不夠,無法遏止人數。據坊間一些估計,配偶非港人的孕婦從2005 年至今也許已產下14 萬嬰兒,他們將來有權到港定居。

要解決產房逼爆問題,我們必須先搞清楚為何那麼多孕婦要來港分娩,再對症下藥。我看這不外是兩大原因:一、香港的醫療水準卓越,就算價錢較內地為高,也物有所值;二、內地孕婦在港分娩,無論父親是否港人,出生的孩子都擁有香港居留權,亦可享有免費教育等等福利。

香港的醫療質素的確不錯。以2009 年的統計為例,當年新生嬰兒的死亡人數是82 人,死亡率是每1000 名只有1 名死亡,這是世界上最低的數字。比起美國的4、英國的3、法國和德國的2 都要低,與中國的11 相比,差距更是巨大。【註1】至於孕婦的死亡總數,每年更只有一至兩人左右,比起每年有7000 多孕婦死亡的中國(嬰兒出生數目是香港的180 倍左右),香港應為這些數字感到驕傲;這種高質素的服務,對內地孕婦當然十分吸引。


港人生命值二千多萬

吸引力究竟有多大?我們可以為這問題粗略地算一算賬。為簡單起見,我們只集中考慮減低「早期新生嬰兒死亡率」(出生後7 天內死亡率)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為什麼用「早期新生嬰兒死亡率」作計算的基礎,而不用其他的嬰兒死亡率?

這是因為有部分嬰兒在港出生後,便被帶回內地,他們就算夭折,也算不到香港的統計數據,所以真正能比較香港及內地產房服務質素的指標,應是「早期新生嬰兒死亡率」,而不是其他。2008 年,每100 名在港出生的嬰兒有0.066 人於數天內死亡,中國則有0.7 人左右;換言之,來港產子,早期存活機會比在內地產子高出約0.6 個百分點。

經濟學家對生命的價值有正規的計算方法,就是假如某人面對一個假設性的可選擇生死的情況(例如遭綁架或要做手術),而他又可在信貸市場中借到錢(但要償還)的話,他為了保命,最多肯出多少錢?【註2】按照這個概念,從不同人的日常行為,可推算出其自我評估的生命價值,例如,某人肯花費多少金錢、時間保健,以降低死亡率等等。不同的人的生命價值會因其財富、教育、社會背景、性格和年齡等因素而改變,但一般估計,美國人的「平均」生命價值約在數百萬美元之譜。

我的粗略猜測,香港人生命的經濟價值平均可能是二至三千萬港元左右。某些富豪的性命當然比普通人的要矜貴得多,我阮囊羞澀,若有糊塗綁匪綁架我,當會十分失望,我的生命價值很低,是不會付出巨資贖回性命的一類人。至於中國大陸,平均生命價值恐怕最多只是幾百萬港元,但內地富豪眾多,視自己生命數千萬元以上的人口不會少於千萬人。


居港「認購期權」值數十萬

假設某位內地孕婦認為胎中孩子的生命價值1000 萬元,而來港產子可把「早期初生嬰兒死亡率」減低0.6 個百分點,那麼在香港產子的醫療價值便有6 萬元(這裏不理會對風險的抗拒程度)。香港公立醫院只收取39000元,對很多內地孕婦當然十分吸引。就算公私立醫院再加價,也會有人認為這個服務物有所值。

不過,更吸引內地孕婦到港的,卻顯然是以上所說的第二個原因,即香港的居留權。嚴格來說,付出額外費用來港產子,是等於買入一個「認購期權」。

眾所周知,在市場中買入某股票的「認購期權」後,便有權利(但並非責任)在某年某月某日以行使價取得該股票的某指定數量。若到時該股票市場價格低於行使價,「認購期權」便毫無價值。

同理,在港產子後,子女將來有權選擇到港居住,得享香港的福利。香港有幼兒院學券、中小學免費教育、優質醫療服務等等,這個「認購期權」的價值會頗高。究竟有多高?這要經過尚未出現的市場交易數據才能得知。

我們或許可參考投資移民的數據,花幾百萬元在港投資,便可得到香港的居留權,但因為在港投資另有回報,所以這幾百萬元不能算是居港「認購期權」的真正價格。中港經濟差距日漸縮窄,取得居港權的嬰兒日後是否行使其權利,真的來港居留,也是未知之數。但我們也可知道,兩地收入愈接近,便等於股價與行使價差距愈小,居港「認購期權」的價值便愈低。以我猜測,它的價格也許是幾十萬港元。

由上可知,孕婦到港,是在購買兩樣商品:一是優質醫療,二是居港的「認購期權」;前者的市場價值大約是幾萬港元,後者則是幾十萬港元。公立醫院只收3.9 萬元費用,當然是物超所值,有門路的孕婦不來才怪,中介的牟利公司也會因而衍生。

至於私立醫院收費雖較高,住私家房的隨時要十多萬元,但依然是「抵到爛」。私家醫院所售賣的商品,部分是並不屬於它們的居港「認購期權」,但收入卻歸它們所有,它們自然不希望政府設置什麼來港孕婦「配額」去「干預」市場。

居港「認購期權」的產權原本屬於香港的納稅人,其帶來的收益當然不應免費送給私院或孕婦本身,要取回這個產權絕非干預自由市場運作。


徵收私院接生稅

用「配額」方法不好。這個方法只可以減少孕婦來港的數量,但不能替納稅人收回「認購期權」的價值;更好的方法是徵稅。政府可向每一私院徵稅,每接生一名在私院出生而父母皆無香港居留權的嬰兒,私院都要繳付X 元的稅金。羊毛出在羊身上,私院對內地孕婦的收費當然會因應提高;公院的收費一樣要增加X 元,以防市場傾斜。

公私院的收費增加了,自可減低孕婦湧港的壓力。這筆X 元的款項,可視作為居港「認購期權」的價格。徵收這筆稅是把出售該「認購期權」的權利撥亂反正,從醫院交回給香港的納稅人!

我不知道這個X 元應有多大。香港的外匯儲備扣除欠債外,共有1.2 萬億元可用,即平均每名港人擁有17 萬元,因此之故,X 不應低於17 萬元,我認為把它定在50 萬元也不為過。

其實,就算現在不知X 的數值並不重要,摸著石頭過河可也。先定下一個數,例如50 萬元,看看來港孕婦數目下降多少,再決定是否須要調整。能夠付得出這項稅收的內地人家境會較充裕,我們不用擔心其子女將來會構成香港沉重的福利負擔。

1:嬰兒死亡率參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統計。
22005 年我在《明報》有篇〈生命有價,自殺恐怖襲擊的經濟分析〉對生命價值的計算方法有詳盡一點的介紹,其後無線電視的《財經透視》據此拍了一個特輯。


HKEJ    2011-4-18

4/11/2011

市場競爭能否減低媒體的偏頗? (雷鼎鳴)

閱讀友報左丁山專欄,得知中大亞太研究所2011 3 月份一項民意調查結果。市民在該月份對政府的信任度只得25.4%,但政黨也得不任何好處,不信任任何政黨的市民,也高達67.5%,創歷史新高,較激進的政黨社民連的支持度更從高峰期的4.5 跌至0.9%,似乎正在泡沫化。


三個因素影響媒體立場

政府和政黨都得不到市民的信任,那麼提供資訊和充當意見領袖的大眾傳播媒體又如何?我的兒童年代,香港一度有六七十份報紙,百家爭鳴,好不熱鬧,但其提供的資訊和立論卻也涇渭分明,例如親台反共的有《香港時報》和《工商日報》等,代表中國官方立場的則有《文匯報》、《大公報》和《新晚報》等。

到今天,電子媒體的重要性大增,報紙的數目卻已大減,而媒體的偏頗或報道上的傾斜是否有所下降?

香港當然仍有公信力較高、不強求討好某些族群的媒體,本報便是一例,但明顯的偏頗報道或評論也是隨處可見。就以近期的大新聞日本地震為例,內地有憤青對日本地震拍手稱快,認為是天譴,香港則有評論人對這些憤青所為痛心疾首,認為其心靈已遭毒害。但同一位評論人於2008 年四川地震時,卻認為該次地震是天譴,這不是偏頗評論又是什麼?

又再一例,內地拘捕異見人士的行動時有所聞,香港一些媒體報道巨細無遺,但我們卻很難在較官方的媒體找到點有用訊息,這當然是傾斜式報道的例子。在經濟學有關媒體研究的文獻中,Mullainathan Schleifer 所給的「傾斜」(slant)定義,正是在報道時故意漏掉一些不利自己陣營的資訊【註】。

假設人民希望讀到準確的報道,得知更多的事實真相——這種要求雖然十分卑微,但我們應視之為社會的基本要求,若提供資訊的媒體也沒有公信力,港人便更加悲嘆還有誰可以相信?不過,這個要求其實並不易達到,不論是在香港,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如是。

媒體立論和報道的準確性受到三個緊密相連的因素左右,第一是媒體老闆個人的意識形態和偏好;第二是讀者群的多樣性(reader diversity);第三是媒體市場的競爭。

新聞自由往往不等同編輯的自主權,而是媒體老闆的自由選擇權,此等觀察在世界各國的媒體操作中都很容易找到;編輯是僱員,不可能不理會老闆的意見。不過,據以下要討論的一份實證研究所發現,起碼在美國,老闆立場對媒體報道的傾斜程度作用其實並不如想像中重要;這結果是否能引申到香港的私營媒體,則不得而知。


競爭反而帶來惡果?

讀者的多樣性意味他們各有所好,更有自己既定的立場或信念。當某篇報道的內容與讀者預設的信念相符時,讀者往往會大聲叫好,認為報道公正,提供該報道的媒體和作者在讀者心中的形象便會拔高。反過來看,就算某報道是事實,評論亦公正,但若與某些讀者的預設立場相矛盾,在這些讀者心中,刊登該報道的媒體和作者的公信力隨時會下跌,地位變得不值一文。

長遠而言,或許讀者能擺脫預設立場,慢慢接受到客觀的報道;但短線而言,也許大多數讀者都只能接受他們所喜歡見到的立論。

首先假設以上對讀者群行為的描述大致準確,媒體市場的競爭會否帶來更公正和高質素的報道?不少人認為答案剛好相反,競爭只會帶來惡果。

一些世界知名的媒體如BBC,不用面對私營媒體所要面對的競爭壓力,所提供的報道的公信力一般不錯。反而在私營媒體中,謬誤的報道往往長存。市場競爭不但涉及擴大讀者群,同時也涉及要降低成本。傳媒的僱員很多便不會喜歡競爭,因為這可能會減少他們的就業機會和壓低薪酬。當然,能力傑出的新聞從業員也可在競爭中得益,收入得以提高。

真正要了解競爭帶來什麼影響,不能單靠理論,而要靠實證。


報紙的政治用詞視讀者而定

2007 年, 出道不久在芝大當「貝卡研究員」(Becker Fellow)研究媒體的新星薩皮奧(Jesse Shapiro 與他的新婚夫人同樣著名的奧斯特(Emily Oster)到科大經濟系訪問,宣讀他與Gentzkow 合寫的一篇文章,該文已於2010 1 月份在頂級權威刊物《計量經濟學報》(Econometrica)正式發表,內容正是研究媒體傾斜與市場競爭的定量關係。

他們發現,不同政黨在政治演說或文章中,用字遣詞往往差別甚大,例如在民主黨口中, 「遺產稅」被稱為只有富人才要繳付的Estate tax;但共和黨卻稱為似乎人人有份的Death tax

他們首先選出六十組帶有兩黨不同色彩的最常用詞彙,然後再檢視二百多份不同地區報紙(佔美國報紙總銷量七成)的文章內容,看看它們使用這些詞彙的比例,從而訂出各份報紙對兩大政黨的傾斜度。他們也找到按郵區劃分,每個地區居民支持民主黨或共和黨的比例。最後,他們用計量經濟學的分析工具,發現在支持共和黨愈高的地區,報紙的用字會向共和黨傾斜,反之亦然。

以上的研究結果顯示,在市場競爭中,媒體報道的內容的確有可能為自己的讀者度身訂造。這樣做雖有偏頗,但它們並不在意。如此一來,市場競爭並無導致媒體自律,擺脫偏頗。更常見的是,媒體與讀者群各自歸邊,正如不同顧客買不同商品,自動互相結合。

該研究也發現,傳媒老闆的個人政治立場對其屬下媒體的偏頗程度並無甚影響。在市場競爭下,是否得到讀者支持才最重要。

以上結果,是否意味着競爭不能帶來足夠的資訊,使讀者得不到正確的判斷?

假如某個媒體能夠壟斷一個地區的資訊,它最能賺錢的做法,是只提供該地區最多人喜歡看到的觀點與報道。多談一些只是少數人想知道的事實,不但要多耗費採訪或評論的資源,而且可能吃力不討好,不為其主流讀者所喜。


為讀者釐清資訊

但假如沒有壟斷,不同的媒體在競爭中各自搶奪自己的讀者群,其報道雖各有不同的偏頗,但理性、求知欲強的讀者卻可通過不同的報道,更有機會自行找出事實的真相。在此意義下,市場競爭能對理性讀者帶來好處,雖則媒體的各自偏頗度會更高企。

按照這種邏輯,當一種新的媒體出現,因而導致市場競爭加劇,媒體各自的偏頗度會受到什麼影響?

1995 年《蘋果日報》的出現、近年互聯網的興起、銷路龐大的免費報紙都是新媒體的例子。我認為衝擊的方向不盡相同,不易判斷其最終結果。新媒體出現後,舊媒體往往要把自己的市場定位與新媒體區分清楚,所以立論和報道可能比前更偏頗,所以媒體的總體偏頗度可能更高。

另一方面,讀者多了一個獲得資訊的渠道,對某些報道是否偏頗,可能有更好的判斷力,這又會反過來制約媒體,使它們不能胡來。

如是之故,媒體市場的競爭對讀者來說,可以是好事,也可以是壞事。好的原因是百家爭鳴,不同的觀點和報道都可在市場中找得到,讀者不易受騙。壞的方面,是媒體可能會各自更加傾斜,讀者若按照個人偏好,只在一種媒體中找尋資訊,聽自己喜歡的,甚至自己加入搖旗吶喊,便很易受誤導,走火入魔。

理性讀者若要利用媒體市場得益,多讀不同立場的報章報道才是上策。但這很耗費時間,我已很少購買報紙,新聞和評論來源已改為倚靠學校提供的各報電子新聞,多篇社論、頭條、評論一起並列而讀,對次要新聞已不夠時間顧及。

香港主流媒體面對着的主要競爭對手之一,是互聯網中各種資訊的提供者。我認為主流媒體若要生存,最重要的還是保證質素,即對報道的準確性和評論的嚴謹性要把關。互聯網雖然有大量資訊,但當中垃圾橫流、謠言滿天亂飛的狀況也不是什麼秘密。

讀者需要有公信力的媒體替他們過濾資訊,把一些毫無根據的報道或偏激的評論清除,這樣有助於他們降低搜尋真相的成本。

註:本文用到幾篇文獻的結果:

Sendhil Mullainathan and Andrei Schleifer, “The Market for New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Sept 2005.
Matthew Gentzkow and Jesse Shapiro, “Media Bias and Reputation,”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April 2006.
Matthew Gentzkow and Jesse Shapiro, “What Drives Media Slant? Evidence from U.S. Daily Newspapers,” Econometrica, January 2010.


HKEJ  2011-4-11

4/04/2011

為什麼「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不可行? (雷鼎鳴)

香港一些利益團體似乎要力壓政府設立「隨收隨支」式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我不願猜測其背後的政治動機,但卻要指出,這是對港人、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將來的退休保障十分不利的制度。

1993 94 年期間,政府曾大力推銷這種制度,但經過社會的大辯論後,1994 9 月以後,輿論基本上轉向改持反對態度,政府不得不收回方案。讀者到圖書館系統地找一找當年有關的剪報,便可確知此事,香港資深的傳媒人不少也會記憶猶新。

為什麼當年的輿論開始時部分贊成,但後來又反對被稱為「老人金」的「隨收隨支」制度?這與香港經濟學界對此大力批判有關,但真正的原因,恐怕是當論據都擺到桌面後,公眾便認識到這個制度的名稱雖然吸引,但實際的負面影響卻非常嚴重,香港根本不應推行這個制度。


謬誤永遠有人支持

今天的香港是否條件已變,比前適合推動「全民退休保障制」?情況剛好相反!

香港現在的扶養率比十多年前的估計更為差勁,對此制度更為不利;而且有了強積金後,更加不須百上加斤地加推一個新制度。不過, 正如佛利民一篇文章所言︰ 「陳舊的謬誤永不會死亡」。當有人未經思考便胡亂犯上同一謬誤後, 社會中總也需要有人堅持理性分析,指出其問題的所在,儘管這很浪費時間。

這裏, 我會先說明為什麼「隨收隨支」制無論怎樣包裝,或以什麼形式出現,在香港都不會行得通。我接着會分析一個具體案例,論證「隨收隨支」的制度只會使港人賠了夫人又折兵,絕不划算;而這案例所用的數據和假設,完全來自一些已知的事實,以及一份上述利益團體已提交政府的所謂「全民養老金方案簡介」。

我採用這個方案的數據和假設,只是為公允起見,並不意味着我同意它們的準確性。

「隨收隨支」制是一跨代式的退休保障,它的特點是從年輕或工作人口中抽稅,用以支付已退休長者的福利;到現今的工作人口退休時,又會從到時的工作人口中抽稅。從一個現在仍是年輕、但要計算將來可取得多少退休福利的就業者的角度看,將來退休是否有保障受兩個因素所決定︰第一是扶養率的高低,第二是經濟的增長。倘若工作人口相對於退休人口的比例不斷下跌,便會使到支撐着這個福利制度的納稅人不勝負荷,沒有足夠的人繳交稅金。

香港人口老化的趨勢已是社會確知的事實,港人壽命之長,僅次於日本,出生率之低當世第一,2006年有32%年達四十五歲的婦女並無生育,以此人口結構形態,扶養率正急劇下降,新移民的到來也阻不了這個趨勢。

至於經濟增長的好壞,我們當然不能預測幾十年後的事。若經濟增長好,實質工資上升快,政府將來便可抽到更多的稅,對「隨收隨支」制有利;但我們不可忘記,經濟表現佳,同時也意味着強積金的回報率一樣會得益。強積金不是跨代退休保障,不受扶養率影響。

在香港愈來愈明顯的倒轉金字塔人口結構的現實下,必然受到負面影響的「隨收隨支」制,其表現不如不受人口結構影響的強積金,已是彰彰明甚;經濟增長無論高與低,這個結論同樣成立。在任何形式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 「隨收隨支」的比重愈高, 港人吃虧便愈大。不過,在一些年輕人口增長迅速、正金字塔人口結構的國家,此說卻不一定成立。

現在,我以一些團體所支持的「隨收隨支」制「全民養老金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作為案例,論證「隨收隨支」制會替將來的退休人士帶來巨大損失。

「方案」建議,把未來強積金的供款從人民手中拿走一半(即僱主2.5%、僱員2.5%,合共5%)交給政府發放福利,再向每年盈利超過千萬元的企業多徵1.9 %的利得稅,政府自己則先付出500 億元作種子基金,2011 年度(或稍後)再注資107.7 億元(從綜援及生果金中抽取),以後逐年增加注資,到2056 年增至每年295.3 億元。以上所有數字,應該都是已扣掉通脹的實質金額。


「方案」注資太大

未計算「方案」的效益前,先計算其成本。根據「方案」自己提供的假設和較詳細數據,我計算出政府從2011 2056 年總共要為計劃注入7500 億元的折現值(假設年折現率是2%);另外從大企業多徵收的稅款的折現值約3500 億元,即四十五年內,除了取走的強積金供款外,尚要額外注入1.1 萬億元的折現值,計劃才可持續。這是一個天文數字!今天香港政府雖然富裕,但財政儲備也只是6000 億元。

有人或許說,政府「額外」注入的資金,一部分從綜援和生果金得來,不算太額外。這沒有錯,但問題是綜援本用以支付窮人,現在卻取來平均分給所有退休人士,用意使人疑惑。 若果因為政治理由,綜援生果金不能挪走,這筆「額外」要注入的資金便要耗盡香港的全部財政儲備﹗

3500 億元的額外徵稅亦絕非沒有機會成本,增加利得稅對香港的經濟及就業不可能沒有負面影響,但就算徵得這筆稅,可作的其他用途亦多不勝數。

取走人民一半的強積金新供款,取消生果金及老人綜援,再額外徵收1.9%的利得稅,這麼大的動作可為現在及將來的退休人士帶來多大的收益?原來只能為每名六十五歲或以上人士每月提供3000 元的退休金而已(若仔細計算「方案」的數據,連3000 元也沒有,只是2900 元左右而已,但此乃小節,不用計較)!


「全民退休保障制」不如強積金

如果現在有3000 元,但幾十年後當工資及生活水平都上升後,大家可得到更多的退休金,也許我們可以說是物有所值。但從「方案」的數據可以輕易計算出,它假設了工資每年增加稍超過2%, 50 年後人均工資是今天的2.78倍。但政府受制於扶養率下降,只夠錢每月仍只付出3000 元,真正是「五十年不變」!

其實,就算是3000 元也是誇大了,若果「方案」中所假設的來自綜援及生果金的資金沒有挪用注入這個計劃,退休人士本來便平均已有1000 元的收益, 「方案」的「實效」只是從1000 元變作3000 元而已。

這方案的差勁程度,若與強積金比較,便可看得更清楚。強積金管理局剛修訂了過去十年的強積金投資回報率,新數字是平均每年5.5%的回報(已扣去手續行政費),通脹平均每年0.7%, 所以實際回報每年是4.8%【註】。

過去十年香港經濟歷盡艱辛,有科網股爆破、通縮、「沙士」、金融海嘯等等,很難想像將來的際遇會更差。這裏假設未來的平均年實際回報率繼續是4.8

在此跟隨「方案」中隱藏的假設,社會平均實質工資每年上升2%,2011 年平均工資12114 元(這裏假設了一百人中六十人參與工作),2051 年升到26745 元。一個今天二十五歲的僱員,六十五歲退休,八十五歲死亡,工資一直都處於社會的平均點(現在低於平均,但將來高於平均也無不可),退休後把強積金都用來購入年金。

用了上述與「方案」及事實相符的假設,這位二十五歲的「典型」人物,到六十五歲時,通過現行的強積金計劃,共可儲得229 萬元(實質數字),退休後每月可得約14500元收入。但我們要注意,沒有工作過的人士得不到這14500 元,我們要為此作可比較的調整。按照勞動參與率是60%的假設,這等於平均每一個退休人口(包括從未工作過的家庭主婦等等)可得8700 元,比起「方案」中所得到的300 0 元好得太多!

我們假如把「方案」改動一下,不搞什麼「隨收隨支」制,把「方案」中政府的注資及商界新徵的款項都改為全數注入強積金戶口,那麼,上述的「典型」人物退休時每月可得21938 元,就算把其中四成付給沒有參與勞動的人,六十五歲以上人士平均每月可得13163元。「隨收隨支」的3000 元「方案」還是非跨代的強積金,哪一個優勝,豈又不一目了然?這猶未觸及一個「方案」的先天性弱點︰當人民交了這麼多錢滿以為退休已得政府保障,但納稅人口減少「方案」難以為繼時,政府如何收拾殘局?

再作一補充﹕「方案」中的數據可算出扶養率以每年負2.4%的速度減低,工資雖假設有2%增長,但由此亦可算出「方案」動用的各種資源,有約每年0.4%的負回報。搞這種「方案」不啻是「撞頭埋牆」,智者不取!


改良強積金制度

上述種種,說明現時提出的「全民退休保障」,根本便是經不起嚴格推敲的低智方案。就算是大學本科生,只要是頭腦清醒,不會畏懼用Excel 計算如猛虎的,也可自行取到「方案」,再證明上述的結論。政府中不可能沒有這些人才(若政府沒有,我可自願用上一兩個小時對其員工解釋計算的細節),只要是負責任、擇善固執的政府都不可能接受在香港推行「方案」中的制度。

壓力團體要改善退休保障本身沒錯,但選擇的「方案」卻是有誤,更正確的做法,是改善的確有需要改善的強積金制度。

有三點強積金管理局及政府都是要做的。

第一,積金自由行若不加快啟動,使收費因競爭而減少,便難免使人懷疑積金局是否與銀行或保險公司勾結,置市民福祉於不顧。

第二,各種基金一定要立法保證其資訊透明度。我建議立法規管,任何強積金基金爭取客戶時,必要提供該基金的行政費、市場中同類基金的平均行政費、該基金過去的表現(回報率及波動情況)及同類基金的平均表現等等相關數據。

第三, 關於強積金的教育工作不應鬆懈。強積金過去的成績其實不差(當然可以更好),但文化人的投資表現,我懷疑會低於常人,也低於5.5%的平均回報率。投資回報率較高的人士一般則喜歡秘技自珍,不願告訴別人,這也許是報刊中埋怨回報不夠高的原因之一。積金局不能強迫別人如何投資,但多些教育是有好處的。

註︰王于漸兄曾在「大講堂」專欄上談過強積金的回報率,遠比本文引述的數字要低。但其實他原文(英文版)的數字正確,但在中文版有誤,我在此自告奮勇,替他「更正」。


 HKEJ 20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