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2013

拍賣電視牌照是好事 (雷鼎鳴)


我認識王維基,但不是很熟。在有限的幾次交往中,我看不到他是個熱衷政治的人,反而感到他是一位喜歡新生事物,希望領導潮流的生意人。他言談中,永不忘把一些他認同的新理念融入商業思維中。至於有些人可能懷疑他將來會否把政治也變成商品去買賣,我是沒有根據去作出任何預測的。


我不懂電視這行業,但從好些資深電視人所寫的評論中看到,王維基搞香港電視所採用的「商業模式」的確與別不同。悲觀的人會認為,他是外行領導內行,不懂控制成本,搞太多頻道,戰綫開得太長,但所擁資金不足以支撑他長期燒錢;欣賞他的人或會相信,他可以替電影業及創意產業帶來一個新的局面。事實上,古往今來,能夠成大業者往往都需要冒險,擺脫舊模式的規範。王維基所採用的,我相信可被視高風險,但潛在着高回報的模式。


「選美」方法不恰當

政府今次三揀二,是用「選美」的方法,我認為並不恰當。電視廣播有涉及公共利益,政府不能說沒有責任去監管,但監管範圍應只着眼於電視台會否成為散播不雅言語、製造謠言等等的陣地,又或有沒有提供到英語或其他語言頻道,以照顧到少數族群的利益等等。至於新加入的電視台會否造成激烈競爭,幾敗俱傷,有些電視台要失敗離場,這些政府並無多少角色可扮演。事實上,在判斷商業前景上,坐在辦公室的政府官員,判斷力一般比不上拿真金白銀出來拼搏的投資者。若這些投資者自己不怕輸身家,政府有甚麼理由去阻止他們去冒險?


政府以為「選美」符合公共利益這一種思維,由來已久。例如,2000年政府設了限額,並邀請業界申請3G牌照。初時,政府仍是用「選美」方式,不打算把牌照拍賣出去,因為政府以為把牌照免費送出,可減低消費者將來每月須繳交的電話通訊月費,符合公共利益。殊不知就算中學生也能懂得的成本經濟學告訴我們,若牌照須拍賣才能取得,此種成本只是固定成本,而影響未來收費的,只是所謂的「邊際成本」,固定成本完全沒有作用。但若一度估價有數以百億計的3G牌照通過「選美」後送了出去,等於送給電訊商一份禮物,消費者不會因此而少交月費,政府庫房也少了一大筆收入。當年,不少經濟學家對政府的原意頗不認同,後來政府才改變初衷,放棄「選美」,改為拍賣,但時間延誤了,科網股已爆破,政府的收入也減少了。


宜把權力交回市場

電視廣播的牌照應發給誰?假如沒有天然的限制,例如沒有規模效應,亦即不是公司愈大愈有效的話,政府除了作出上述必要的監管外,根本便應任人進入市場競爭,優勝劣敗,各安天命。假如因某種原因,例如大氣電波頻道有限等等,政府一定要設立電視台限額的話,那麼,應否使用「選美」的方法?


我看不出「選美」有多大的好處。政府把權力抓在自己手中,有時會自尋煩惱。政府的商業與創新觸覺很難會好得過市場中人,那麼選出來的「美」便不一定真的那麼「美」了。更好的方法是靠市場拍賣,那些信心十足,相信自己公司能賺取到更大利潤的投資者,會更願意付出較高的價錢去買下牌照。那些苟延殘喘的,也會知難而退,在投標時敗下陣來。


至於現有的電視台,也可定期要他們投標續牌,這樣才是公平競爭,政府也可洗脫政治干預的嫌疑,把權力交回市場是好事

 

(Sky Post    20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