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2013

中國可否增加軍費? (雷鼎鳴)


中國日前在東海包括釣魚島在內的上空設立「防空識別區」,路過的飛機要預先通報中國。這本是國際的慣例,美日自己也有類似的識別區。正如鄭赤琰教授在報章撰文所言,中國這政策是十分溫和得當的做法,就算有小衝突,也總比美日不斷尋衅,等到它們「殺到埋身」時才不得不作出反應要好得多。先引爆小衝突,使對方知道自己的底綫不容侵犯,才可使對方冷靜下來,重新評估形勢,戰爭才可避免。


美日刻意不承認中國的「防空識別區」,是可預料之事,中國必須強硬面對,才能使它們徹底明白中國的立場。


在合作性博弈(cooperative game)中,雖云雙方合作找出共贏點,但理論仍假設大家都盡量把利益推往自己一方。如何做到這點,便要看談判實力,而談判實力的基礎便是若對方不肯妥協,自己手上掌握的牌,最多可使對方受傷害到甚麼地方,及對方可使自己損失多少。此種一拍兩散的局面,博弈論中稱作「威嚇點」(threat point),大家談判博弈的結局很受「威嚇點」的位置所影響。




中方可用經濟政策懲罰美日



美日經濟不振,中國卻處於高增長期,四、五年內中國GDP(按購買力平價計算)可超越美國,十年內可超越美日總和,中國的龐大市場及充裕的資金自是中國手上最強有力的牌。中日經貿關係中,日本倚賴中國的程度遠甚於中國倚賴日本。若無美國的軍事撑腰,日本如何敢作惡?日本甚至美國的弱項是經濟利益,中國的弱項是軍事力量,所以中國若要勝出,需要在必要時用經濟政策懲罰日本或美國(例如不買它的債),並在軍事上增強自己的防守能力,使到「威嚇點」往自己有利的一方移動。


中國軍費有多少?美國中情局從來高估中國的軍費,據它所說,2012中國國防開支佔其GDP2.6%,此比例在世界中排行第49,遠低於排名19,軍費佔GDP 4.6%的美國。按中國官方數字,國防開支則只佔GDP 1.3%左右。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所估算的數字,則是2%,在以上兩者之間。按照後者的計算,美國軍費佔了全球軍費的41%,軍力當然強悍,但它仍有臉去批評別國軍費增加太快。




增加軍費影響 有數可計




中國若增加軍費,可以增強自己的防守力量,對國家人民的安全自然有好處,但會不會得不償失,花費太巨而破壞了經濟增長?持此說之人往往可舉出前蘇聯的例子,有人認為蘇聯之所以垮台,重要原因便是因為與美國軍事競賽而民生凋零。此說可能有部分道理,但卻不適用於今天經濟增長迅速的中國。這當中有數可計。


假設我們採用瑞典的研究所的估算,中國軍費現佔GDP 2%,但中國肯把此比例提升至3%。這已是此比例上50%的增幅,但對GDP或人民消費有多少的影響呢?要注意,這個3%的比例是比較永久性的,不但今天如是,將來也要用3%。但只要一算,便可知道影響其實不大。


假設這筆開支全部來自扣減人民的消費開支。中國的私人消費佔GDP約三分一,在GDP中取走1%,等於把消費減少3%。消費減少了3%人民不是很痛苦嗎?在前蘇聯此等經濟停滯的地方,的確如此;但在極快增長的中國經濟中,情況則完全不一樣。我們不妨假設中國的GDP與私人消費每年只以6%的較低速度增長,若消費者要全部承擔起軍費(實際上不會如此極端),他們的消費量會下挫3%,但在年6%的增長率下,只需六個月,消費的倒退已可全部被經濟增長補回。換言之,在沒有增加軍費的情況下,本來十年後消費可達某某水平,但在軍費持續增加了後,則要十年零六個月才能達到,稍為延遲了,影響不大。


中國若是3%的GDP用在軍費,而美國則是4.6%,那麼20年以內,因為中國的GDP會遠超過美國,中國的軍費絕對值也會超越美國。中國不用整個世界到處派軍,只需自衞,這樣的軍費是足夠有餘了

 

(Sky Post   2013-11-29)

11/27/2013

李克強反對凱恩斯主義? (雷鼎鳴)


本月22日,李克強總理在英國《每日電訊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中歐將從更加緊密的夥伴關係中廣泛獲益」的署名文章,目的顯然是為了配合他到歐洲與16國總理會晤之行。文中涉及的範圍頗廣,但有一點我相信絕大部分讀者都會錯失掉的,便是此篇文章提供了極重要的材料,使我們可以更準確地掌握李克強的經濟思想。研究中國經濟的人,對此不可不察。


李克強說了些甚麼?當「國際上不少預測認為中國經濟將『硬着陸』」時,「我們頂住壓力,堅持不擴大赤字,既不放鬆也不收緊銀根」,年中出現「錢荒」時,「我們也保持定力,沒有像許多人預期的那樣『開閘放水』。」




「新古典主義」理論



讀到這些段落時,我恍如見到「芝加哥——明尼蘇達宏觀經濟學」(Chicago-Minnesota Macro)在中國登上決策舞台,高興之餘,也對李克強認識經濟學之深感到詫異。甚麼是「芝加哥——明尼蘇達宏觀經濟學」?它是最近40年來影響宏觀經濟思想最深的一套「新古典主義」理論,反對凱恩斯式的用財政與貨幣政策干預經濟,出過大批諾貝爾得主,光是我在芝加哥與明尼蘇達的師友中,便有五人為此而得獎。金融海嘯後,某些凱恩斯主義者希望此學派在學術界影響力下降,但實情剛好相反,有三位此學派的頭面人物反而最近得到諾獎,連普林斯頓大學此等凱恩斯大本營,也被這學派「接收」了。


在宏觀經濟學中最核心的問題之一便是應否有「穩定政策」(stabilization policy)或是所謂的「反周期政策」(anti-cyclical policy)。經濟有盛有衰,有過熱或下滑的周期性風險,我們應否在過熱時採用財政上或貨幣上的緊縮以冷卻經濟,而在衰退時政府多用錢或多印鈔票以刺激經濟?若這樣做,經濟的波幅豈不是會較小而經濟變得更穩定嗎?
這種反周期政策,驟看起來,言之成理,但在「芝加哥——明尼蘇達人」眼中,卻只會把事情弄得更糟,效果比不上「保持定力」,處變不驚,維持穩定不變的財政貨幣政策。當中的理論及實證的原因很多,茲舉兩例。




財政政策見效時間需時




當政府決定採用財政或貨幣政策時,尤其是前者,它們的實施與效果往往要幾年後才能體現。美國金融海嘯後用六千億美元救市,但兩、三年後,大部分的錢仍原封不動,尚未用去,用財政開支刺激經濟從何說起?中國用四萬億人民幣救市時,似乎也明白不能蹉跎歲月,要求銀行放款要快要狠,但欲速不達,款項大部分用在沒有經濟效益的國企中,更引起國進民退的不利局面。正因為政策的時效性難以掌控,當效果出現時,經濟周期早已進入了另一階段,賊過才興兵,無用之極。


「芝加哥——明尼蘇達宏觀經濟學」認為,商業周期是一種經濟中的震盪,而財政貨幣政策的干預則是另一種獨立的震盪。兩種震盪加在一起,經濟波幅更大。佛利民在1968年發表的一篇劃時代巨着中便提醒世人,貨幣很重要,但不要高估其作用,最好的政策,以美國國情而言,便是不管外間發生甚麼事,每年都只是把貨幣量增加4%。




與市場中人的博弈



第二個問題是政府的政策會引致市場中人與它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府原本的如意算盤往往難以如願,效果完全走了樣。例如,美國第三期的量化寬鬆本來目的是要投資者安心投資,只要失業率未回落至6%以下水平,都不用擔心聯儲局會推高息口。但現在失業率漸靠近這水平,投資者卻可能反而戒懼,不再聘人,以防聯儲局因失業率回落而加息。


順帶一提,李克強文章中提到國際上「唱衰中國的言論此起彼伏」。「唱衰」一語廣東人誰都懂得,但在網上卻可發現不少人都問此語何解,由此可見,「唱衰」不是內地過去的慣用語。我記憶所及,此詞第一次成為官方用語是十多年前董建華責罵政敵時所用。幾年前溫家寶也用過。現今李克強文章的官方中文版本也出現,足見港人用語已影響到官方語言。此語含義應包括「眼紅他人,自信心不足,然後作出詆毀」

 

(Sky Post   2013-11-27)

11/25/2013

無綫與壹傳媒的惡鬥 (雷鼎鳴)


上周二無綫電視台慶,收視率平均有29點,比去年跌了5點。無綫管理層顯然把此事歸咎於壹傳媒大力鼓動的「熄電視」行動,在上周四發表聲明,把壹傳媒視作「不受歡迎」傳媒,禁止其記者進入電視城,並不准旗下藝員接受壹傳媒訪問。壹傳媒的工會及「記者協會」接着大罵無綫,有說後者的做法「小學雞」,亦有要求無綫列舉壹傳媒抹黑的例子。


壹傳媒的出位手法,早已是路人皆見之事,不證自明,的確不用再列舉甚麼例子。記憶所及,無綫過去並無甚麼還擊行動,頂多是在劇集中加上小量批判「不擇手段,編織新聞」的情節。若勉強說有針對,我也只想起「地溝油」的案例。去年1213日,《蘋果》大幅報道了香港有一間油廠向多所酒樓餐館供應「地溝油」,無綫的《新聞透視》在今年126日卻有另一個偵查報道,找出大量反證,指出此事原來只是未經證實的故事編造,其後《信報》亦跟進調查,其專欄作者林天悟並慨嘆油廠老闆無辜受害,幾致倒閉,傳媒實不應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云云。但就算是這例子,我們也不能認為無綫是在還擊,它大可說這只是報道真相而已。


兩者鬥爭暗含博弈之道


這兩個傳媒機構交惡,我相信商業原因大於其他。無綫用的商業模式是既搞娛樂以求增加收視率,也搞正規的新聞,以求提高公信力,但二者基本上截然分隔,觀賞劇集的人不會循此追尋新聞,看新聞的不會把此視為娛樂節目。有位無綫高層曾告訴我,收看其新聞的人會把其報道當作是「福音中的真理」(Gospel truth)。此說雖有賣花讚花香之嫌,但除一些憤青有異議外,基本上符合港人的觀感。至於壹傳媒商業模式顯然大相逕庭。它用的是「資訊娛樂」(infotainment)模式,在新聞中加入娛樂,而此種「娛樂」,主要是靠編入一些引人入勝的誇張情節,新聞與個人主觀評論共冶一爐。


這兩種模式互有支持者,但雙方都有空間把對手的粉絲爭取過來,若是成功的話,對利潤當然有影響。大家都在爭同一塊肉吃,管理層應如何制定策略?壹傳媒用的是經年累月的抹黑手法,無綫今次用的策略絕非「小學雞」,暗含博弈之道。


博弈論中有所謂的「怯懦小雞博弈」(Chicken game),其原形可用荷里活經典名片《阿飛正傳》(占士甸主演)作典範。假設兩名車手都追求面子,要在跑道上互相衝向對方,誰首先害怕,把車駛出跑道的便算輸掉,旁觀的群眾會將之視為怯懦的小雞,令其大失面子。但若大家都不肯負上小雞之名,互不相讓,則雙方都會車毀人亡。印象中一些港產片也有類似情節。


應與對手糾纏到底



此等對局甚麼策略最恰當?若對手一顯示霸氣自己便趕緊退縮,必會大失面子,是不能用的策略,所以必須堅持到最後一秒,希望對方先被嚇走。內地年前有劇集《亮劍》,當中有「狹路相逢勇者勝」的名言,便是頗正確的策略。這當然有可能出現擦槍走火的危險,但怯懦的一定輸掉卻是事實。現在無綫要抵制壹傳媒,自己也難免會有點損失,但這代價卻是必須付的,否則被人視作可欺,後果更嚴重。其實更高明的策略是用所謂「危險邊緣博弈」(Brinkmanship game)作指導,方法是要為自己建立一種形象,不打則已,一打便必打到底,最好是別人認為你是瘋瘋癲癲難以捉摸的怪胎。在以上的開車對撞的例子中,誰會肯跟一個瘋子比賽?所以這瘋子是必勝的。


無綫與壹傳媒都家大業大,我相信它們都不會真的玩此危險遊戲。但短期內互不退讓倒是很可能的。外人勸說他們以和為貴,要負上社會責任等等,在此博弈對峙下,都會被當作是侵蝕其戰意的廢話

 

(Sky Post    2013-11-25)

 

11/23/2013

TPP的博弈 (雷鼎鳴)


今年325日我在本欄寫了篇關於日本要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的文章,我一直認為中國是不會加入的,原因是這是美國為了圍堵中國而設計的經貿協議。其後讀到內地不少文章,其中大有支持中國也加入的意見。上月在北京,聽說若中國真的有興趣,美國也會極力阻撓。日前碰到反對「全球化」甚力的諾貝爾獎得主史蒂格列茲(Joseph Stiglitz),他告訴我,美國國內,反對TPP的力量也頗大,此協議的前景成疑。


TPP是甚麼一回事?這本來是亞太區四個國家在2005年所發起的一個「自由貿易協議」,但2008年美國「借殼上市」,主動加入談判,並成功地主導了這「協議」的談判過程,把一系列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放進去。美國聲稱,這是21世紀自由貿易協議的新標準,言下之意,「世界貿易組織」(WTO)將來也可能落後了,可被邊緣化。TPP的具體條文不少雖然仍屬保密,但對成員國互相大幅度地降低關稅(可以降至零)卻是呼之欲出,這對經濟發展頗有好處。不過,某些條款又頗為嚴苛,尤甚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上,似乎只是站在美國大公司的利益立場說話。


自由貿易新里程碑


TPP可否視之為21世紀自由貿易的新里程碑?它主張的零關稅雖大有看頭,但美國不少政客屢次都表明美國應與亞太區中國以外的所有國家談判以對中國施加壓力,其冷戰思維表露無遺。冷戰的目的本就要孤立對手,這與自由貿易要把各國的經濟利益弄得互相依存背道而馳。


美國國內對華意見分歧


在亞太區搞貿易,但同時又要把中國這貿易大國排除在外,等於對房中的大象完全視若無睹,豈不荒謬?美國要這樣,而日本也心領神會,趕緊加入TPP的談判,正是它們對中國經濟崛起的回應。若按目前中國經濟增長的速度作出推斷,中國GDP(以購買力平價計算)在四、五年內便會超過美國,十年內則大有可能超越美國與日本GDP的總和,美國與日本會否對此感到如芒在背,苦苦要找出延長自己霸權的途徑,讀者可自行判斷。


美國雖希望用TPP去圍堵中國,但國內外政治也使這目的不是這麼順利便可達到。美國的共和黨喜歡自由貿易,但不願奧巴馬取得頭彩,民主黨雖支持奧巴馬,但他們卻對自由貿易多有保留。例如一些煙草商便希望利用國內立法以配合TPP的時機,索性取消煙草的關稅。此類建議容易引起爭論,打亂TPP有關立法的進程。在亞太各國,有些較中立的國家如新西蘭,也不見得願意站在美國一方,成為冷戰陣營的一員。美國是否能全部落實其意圖,言之尚早。


強化「東盟加六國」影響


中國可以有甚麼回應?第一種方案是自己努力爭取加入TPP,這樣做可提供理由推動內地經濟制度的改革。這正有如十多年前朱鎔基年代中國以加入WTO作藉口,成功地改革了不少落後的制度。但TPP中一樣重要的要求是知識產權的保護,而此等保障的範圍卻弄得很寬,可能使到中國很多行業都受到衝擊,不一定有利中國的經濟,美國的財團反可得益。
第二種方案是自己另謀出路,強化在「東盟加六國」的影響力,以一個自己有份的自由貿易協議抗衡另一個被排除在外的協議。第三種是與多個國家進行雙邊談判,相互間搞自由貿易。以中國市場擴充之快,第二第三種方案對其他國家的吸引力會日漸增加

 

(Sky Post    2013-11-22)

 

11/20/2013

修訂一孩政策 (雷鼎鳴)


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後,一連發出三份文件。首份三中全會《公告》雖只是綱領性文件,但已可一窺其堅持走市場化路綫的方向;第二份是《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文二萬餘字,共十六部分60節,內中已見不少具體細節;第三份是習近平對上述《決定》的《說明》。


香港雖與內地為鄰,但一般港人對中國國情了解膚淺。有些人忙於歌功頌德,另有些人只懂得用「白蓮教」式的詛咒痛罵內地政權,但更多的是事不關己,無心理會內地局勢。這些態度都足使港人吃虧。就以股市為例,《公告》發表後,市場中人不明白中共文件特性,看不到甚麼內容,股票被大幅炒低,接着《決定》一出,大家又似乎發現重大利好因素,股市,尤是中資股,又被大幅炒起。


內地2013年 一對夫婦僅生1.55



《決定》涉及內容太多,我們可視之為未來十年的建國方略,未來必會有大量評論,今次只談生育政策的修訂。《決定》中的第46節提到「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這項新政策是對從1979年開始實施的「一孩政策」的局部修改。眾所周知,「一孩政策」在城市中嚴厲執行,大部分夫婦只准生一名小孩,否則金錢及其他懲罰頗重。農村夫婦若第一胎是女,可准許有第二胎。據2007年數據,全國共35.9%夫婦嚴格地受限於「一孩政策」,52.9%夫婦若第一胎是女,可以有第二胎,但要等三、四年才行,另9.6%不受第一胎性別限制,都可以有第二胎,另1.6%完全不受限制,主要是少數民族。


「一孩政策」顯然是為控制人口。若以這政策目標作為評價準則,「一孩政策」自有它成功一面。據美國中情局《世界事實書》(World Factbook)估計,2013年中國的總和生育率是1.55,即一名婦女平均一輩子只生育1.55人,兩夫婦才生1.55人,人口只是比前可控得多。


男女失衡問題仍待解決



但「一孩政策」是涉及幾億人的重大社會政策,它衍生出的各種後果又不可能一早便被完全預料到,這裏只舉幾個例子說明。


第一是內地「怪獸家長」湧現。此類家長集中在城市,似乎以中產為主。中國人相信教育,若只有一名子女,其「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比之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從前看過一套內地的電視劇《名校》,細緻描繪父母千方百計要送子女入名校的心態,行賄在道德上雖不為內地人士認同,但若為子女進名校而行賄走後門,卻被認為「可以理解」。不少人認為內地不公平之處甚多,但內地高考雖不少缺點,仍被普遍認同,因它仍能嚴格按分數作入學準則,誰敢破壞它,恐怕會引發一場大動亂,因全國家長半輩子都盯着這高考。


第二是男女失衡,內地男孩比例高於女孩近12%,為何失衡?此問題歷來吸引大量研究。最有解釋力的答案20多年前已有人提出。自1983年左右開始,超聲波已普遍被引入,有孕婦女可預先檢查知道胎兒屬男屬女,是女的則及早墮之。但男女失衡又引起奇怪後果,女生人數偏低,在婚姻市場中「奇貨可居」,男生要勝出便必定要找尋制勝之道,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便是拼命儲蓄累積資產,以求有屋有車奪得美人歸。


哥倫比亞大學的魏尚進教授便以大量實證,說明中國的極高儲蓄率與此有關。我們可把此推而廣之,可得到全球利率偏低其實與「一孩政策」有關的結論。無此政策,男女不會如此失衡,中國的儲蓄率不會高達GDP52%,全球的資金供應若不如此充足,利率會高一點。


不過,三中全會關於「一孩政策」的決議,只是穩打穩紮的小修改,年前已有政策,夫婦二人俱是獨生的,已可生育二孩,現在則是其中一人是獨生,已有資格懷兩胎,受影響人數不大,算是摸着石頭過河的施政方法

 

(Sky Post   2013-11-20)

11/18/2013

不投票是否合理? (雷鼎鳴)


我兩周前在本欄指出過,香港的投票率只有33%左右,極度偏低,這與民主制度的兩大基本原則之——「高參與率」(popular participation——大相逕庭。徐家健教授上周在友報的專欄中一連兩天發表大作回應我的觀點,並指出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不參與投票可能是合理而且是對社會有利的。因此,強制性投票未必是必須的。


投票機制是社會中的重要制度,經濟學家對此機制早感興趣,他們尤其重視兩個相關問題:投票機制在甚麼條件下才有較大機會反映「民意」?甚麼樣的投票機制更有可能改善社會的整體利益?與這些問題相關的經濟學文獻,汗牛充棟,大都採用艱深的博弈理論作分析工具,沒有一定數學基礎的人不易讀懂。家健對這些問題早有研究興趣,對文獻的熟悉程度在香港的評論界不作第二人想。


家健舉了兩篇論文作例子,以說明不投票可能也是合理之說。第一個例子是根據1996年《美國經濟評論》的一篇論文。此論文論證了一種情況,假設社會中人利益一致,絕無意識形態所引致的撕裂現象,但他們對候選人的能力高低不一定清楚明白,那麼,較不掌握候選人情況的選民可能會放棄投票權。這樣做等於把投票權讓給更知道情況的人,選舉結果也就更加合理。


利益帶來的投票誘因


第二個例子是2011年在《政治經濟學報》發表的一論文。這篇論文並不假設社會中人都有共同利益,反而各人意識形態有別,兩位對立的候選人可為利益對立的選民帶來不同的利益。若是A勝出,他的支持者可得到利益,另一派的選民則沒有得到好處。同理,若B勝出,B的擁護者可獲利,但A的擁護者卻一無所得。論文論證了一種情況,假設B的能力高於A,他可為B的擁護者帶來的好處,大於A可為A的擁護者帶來的好處,那麼,就算擁B的人較少,B仍可勝出。原因是擁B者會有更強的誘因出來投票,而A的支持者投票率會因較低而失敗。若投票是強制的,人人都要投票,結果便完全受擁有不同意識形態的人數目多寡所決定,能力變成無關重要,不是好事。


這兩篇文章經過嚴謹的數學推導,自然有其道理。但它們所預設的條件,並不適用於香港。香港目前的情況是怎麼一回事?首先,在政治活躍的群組中(儘管他們只是有資格選舉的人當中的少數),早已形成兩派對立撕裂,更視不同意識形態的對方候選人為「仇深似海」的敵人,雙方對「共同利益」的理解絕不一致,更不會把對方的支持者視為更掌握實況的人。若敵方勝出,自己不但得不到好處,損失還可能「無限大」,所以這些人不會放棄投票機會。


強制之下 反映「民意」?


第二,社會中沉默的大多數不見得已為意識形態割裂,他們的政治取態不一定相同,但卻更重視候選人的質素,希望找出誰能為港帶來更大的利益。這些人並無因意識形態的刺激而對投票感到興奮若狂,投票率也偏低。因為投票要付出時間成本,而自己的一票能扭轉乾坤的機會率近乎零,所以這批「中間派」的投票率偏低。


若我所描述的情況較接近事實,家健提到的兩篇文章所論及的條件與結果便套不上香港。但文獻中卻另有一文章較適用,19979月在《計量經濟學報》(Econometrica)有篇論文便正正假設了選民中有一批較重視社會共同利益的中間派,文章論證了在此條件下,強制性投票的結果能如實反映「民意」。


有一點要指出,上述種種理論,都假設了只有兩個候選人,不敢碰有更多候選人的問題,而我多次指出,若有三個或以上的候選人,選民可用各種策略性的投票方法去爭取自己利益,投票結果不一定能反映「民意」。


上周我已有文章指出,不要指望民主投票結果反映「民意」,它若能趕跑不稱職之人,已是民主制度的極大成就。而高參與率正是對投票結果合法化的重要條件,所以港人若要搞民主,便必須把投票率最大化

 

(Sky Post    2013-11-18)

 

11/16/2013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歷史地位 (雷鼎鳴)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已閉幕,事前各界對此頗抱期望,有人甚至把它與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與1993年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相提並論。傳統上,三中全會多重視經濟議題,而近年經濟制度改革頗有停滯之勢,所以這次三中全會受到重視,並不使人奇怪。


但我們不要忘記,1978年那一次,是標誌着指令型計劃經濟與文革年代的結束,改革開放新時代的開始,是中國歷史上的極重大里程碑,今次三中全會不可能與它比擬。至於1993年那一次最重要的意義,則是再次確認繼續改革開放,重要性顯然也比不上十一屆三中全會。但19932013年兩次三中全會的歷史地位誰高,現在仍難下結論。


未來幾年經濟改革方向


今次會議結束後官方所發公告,綱領性很強,具體攻策尚未說清楚,但我們也已經可以一窺未來幾年經濟改革方向端倪。公告中兩次提到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外國通訊社也特別注意到這一點,我相信這句話可視為這份綱領性文件的總綱。


「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甚麼意思?懂經濟的人都明白,用市場作配置資源的機制,是要買賣雙方都自由交易,買或賣家只看價格決定自己買或賣或不參與交易,而價格高低是應受到供求關係所決定的。過去幾年,不少經濟議題,都是源自價格機制被干擾了,以致資源配置效率下降。一個例子是2008年底開始的四萬億救市,大型國企可輕易得到優惠低息貸款,但生產效率高得多的民營企業卻難以借貸,後來得到低息資金的部分國企還轉身成為高利貸,把資金以高息借給民企圖利。利率正是資金市場的價格,如此不理會市場自我調節的價格機制,是造成「國進民退」困局的重要原因之一。


假如未來能真正使到市場力量起到決定性的地位,可帶來甚麼好處?首先,資源會流向更能被善用的地方,生產效率得以提高,經濟增長能夠維持,人民會更加富足。這些正是經濟政策的根本目標。第二,世界會變得更公平一些,否則買同一種東西,有人付出的要比別人來得貴,哪算公平?第三,貪污腐敗會大幅下降。貪污的滋生必需要有權力作溫床,若市場力量起決定性作用,正等於把相當的權力從官僚手中取回到買賣雙方手中,行賄的誘因大減。


三中全會的《公告》也提及幾項與市場有失而又大家關注的問題。「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是港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但《公告》除肯定方向外,並無更進一步說明細節,不過它也提到「要放寬投資准入」,反映資本較自由地流通,目前仍是上海自貿區主要重點。


城鄉一體 方向正確


土地使用及農地可否買賣一直都是中國經濟的重大議題。在城市的物業可以買賣,但在農村的土地卻不行。這是人為地製造城鄉差距,殊不公平。一些要移民到城市的農民,很可能需要把田地賣掉才能套現到城市工作或創業,限制他們此種自由,不但窒礙經濟發展,而且對內需有不利影響,此點我幾年前已多次論及。現在《公告》說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又想造成城鄉一體,方向正確,政府對城市與鄉村都應一視同仁。


在發展的策略方面,《公告》說要「加強頂層設計」和「摸着石頭過河相結合」。中國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世界過去並無多少理論或經驗可供指引,用「摸着石頭過河」建立小規模的特區是對的,若失敗,可以減少殺傷力,若成功可以複製,中國過去經濟的成功亦源於這方法。現在經驗多了,也有了一些理論,加上一些「頂層設計」無可厚非,但我仍然擔心,這些設計會否過度干預。負責設計改革方案的官員,往往會高估自己能力,把注意力放在市場中,看看有無新意念出現,更為穩妥

 (Sky Post   2013-11-15)

11/13/2013

何謂自由主義民主﹖ (雷鼎鳴)


民主的前設是社會中各人有不同的意見,但需要共同作一個決定。若事事人人都有共識,或社會中只有一個絕對的話事人,一切決定都是他說了算,民主便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前天我在本欄談過「民粹主義民主」的支持者,他們可算是盧梭的隔代傳人,相信「共有意志」或「民意」是可知的,社會決策應以「民意」作根據。低層次的民粹主義者可能會看看誰人在社會運動中聲音夠大,便把它視作民意,高層次的卻懂得用投票機制選票多寡去找出民意之所在。


但正如政治學大師黎卡(William H Riker)所指出,投票機制根本告訴不了我們民意是甚麼。前天我舉了個例子指出了,就算選民意見完全不變,用不同但又都合理的投票方法也可得出不同結果,既然如此,我們又憑甚麼判斷哪一個結果才是民意的體現?不要以為我上次舉的只是罕有例子,類似情況不勝枚舉。另一種常見問題是著名的「投票悖論」(voting paradox)。在很普通條件下,若選民有三個或以上的選擇,給AB他們去投票,A可以勝出;BC去投,B會勝;CA去投,卻不一定是A勝,反而C往往勝A。在此情況下,究竟ABC三者哪一項才可代表民意?


勝利者只是策略成功


最難應付的還是策略性投票。Gibbard-Satterthwaite定理一早已用嚴格數學方法證明,只要有三個或以上的選項,選民都可通過故意不按自己真正偏好去投票而得到好處,就算只有一部分人如此的策略性投票,我們還怎敢相信最後結果真的反映到民意?若只是兩個選項對決,策略性投票便不能發揮作用,但有另一方法可以搞亂局,引入多一個候選人作選項便可。這位新加入者可分薄某些人的票源,影響戰果,又或滿足到上述定理的條件,選舉結果又可被人為操縱。


我們觀察選戰時,容易見到競選者各出奇謀擊敗對方。若然如此,勝方勝出的原因便不一定是因為他代表了民意,而是他策略成功而已。我們能肯定這些勝利者真的代表民意嗎?


多人參與是必要條件


「民粹主義民主」學理基礎其實十分不堪,但民主政制施行了數世紀,總有些智者能看通情況,替民主另奠基礎,使民主不只是一個虛假概念。對民主理論有最大貢獻的人之一是美國開國之父之一,第四任總統麥迪遜(James Madison)。他是美國憲法之父,我大學時讀盧梭與麥迪遜的《美國憲法》及《聯邦人文獻》(Federalist Papers),已覺麥迪遜的民主理論比盧梭更簡潔及更有智慧。美國政治能有二百多年穩定,眾開國之父的思想,居功至偉。


麥迪遜的民主觀是所謂的「自由主義民主」,他根本不理會盧梭那套「共有意志」,故也不受制於原來投票並不能顯示出民意這一困局。他的民主定義很簡潔:多人參與是民主的必要條件,而充分條件便是被選出者只可擁有時間有限的任期。這兩個條件便夠,他不用為民主再說其他了。多人參與投票可使結果有合法性,小貓三兩隻投票怎可算民主?但他定義的真正奧妙處是有限的任期。這意味着在「自由主義民主」機制下,人民有可能把不受歡迎的當選者在下一次選舉中趕下台。


上文不是說過投票結果不一定能正確反映民意,那麼會否出現以下情況?好的議員或官員被選民的選票錯誤地趕走,又或壞的議員官員懂得出術,沒被選票趕走。這些都有可能,若出現的話,只反映投票結果不一定代表到民意,「民粹主義民主」基礎受到動搖。不過,「自由主義民主」要求低得多,選舉結果就算不正確並不重要,選民無知無識質量很差問題也不大。重要的是議員官員任期有限,選民「有可能」(就算是撞彩)通過投票不讓他們連任。這情況已經可以對在任人構成巨大壓力,若他們能力不濟,得罪的選民太多,大家對他們怨氣沖天,下次續任機會自然下降,那麼他們已經有很大誘因去做好事情了。

 


「民粹主義民主」要顯示民意,要求過高反而不切實際。「自由主義民主」要求極低,有限任期與大眾參與便可,卻可有力趕走不稱職之人。我們建議的「全民」投票制度,正正符合更實際可行的「自由主義民主」大眾參與,選民質素也無關宏旨,若是沉默大多數也受不了某些人,他們的席位很難保得住

 

(Sky Post   2013-11-13)

11/11/2013

民粹主義民主理論站不住腳 (雷鼎鳴)


經濟學家喜歡用經濟學工具去分析世間一切人類的行為,從而把經濟學的應用範圍大大推廣。這類學術分析,近數十年來,早已取得大量重要的成果。政治與經濟不可分,自有不少經濟學家研究過政治問題,諾貝爾經濟獎中,早已有兩批得獎者部分因研究民主機制而得獎,其中一位還是我的先師赫維奇(Leo Hurwicz),我對這類研究也一直深感興趣。


經濟學憑數學與博弈論的工具所開創有關民主理論的成果,不可避免地對政治學有重大的衝擊,把這些成果引入政治學中並將之發揚光大的最重要人物,可能是已故的政治學大師黎卡(William H Riker)。黎卡曾當過美國政治學會會長,是「真實世界政治理論」(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學派的領軍人物,他1982年所著的經典《自由主義對民粹主義》(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一直是我很喜歡的一本書,部分原因恐怕是他用的理論與經濟學一脈相承。


自由主義民主 邏輯堅實


投票機制是民主的核心組成部分,我們可假定世上各人各有各的偏好,但若聚在社會中一起生活,總有些決定是與整體社會有關,而不能各行其是,例如選總統便只能選出一個,而不可以各人有各人的總統。怎樣作出此等集體決定?在民主體制中,各人按照自己的偏好投票選舉是也!


但民主投票可達到甚麼作用?這有截然不同的看法。黎卡認為,只有兩種理解:一是「民粹主義民主」;另一是「自由主義民主」,這兩種理解已窮盡了所有可能性,不會有另一種。黎卡又認為,「民粹主義民主」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幸好要求低得多的「自由主義民主」雖不無缺陷,但邏輯基礎卻堅實得多,所以民主機制仍有險可守,不至在學理上一敗塗地。


甚麼是「民粹主義民主」?這詞並無貶意,其最重要的祖宗是18世紀,著有《民約論》(Social Contract)的思想家盧梭(J. J. Rousseau)。「民粹主義民主」理論認為,一個民主選出的政府,包含了人民的「共有意志」(General Will),民選代表所制定的法律,同樣也體現了「共有意志」,遵從這些法律,正是人民體驗其自由的行為。但如何可真實知道「共有意志」究竟是甚麼?方法是計算投票結果,少數服從多數。


票選不代表民意?


「共有意志」或我們常說的「民意」,真的一定可以用選票計算出來嗎?經濟學家與黎卡所代表的政治學者對此沒有這麼樂觀。去年91113日本欄也曾討論過這問題,這裏有致命的困難。


第一是經濟學中的Gibbard-Satterthwaite定理早已證明,在幾乎任何情況下,選民都有可能通過「策略性投票」而使結果對自己更有利,所謂「策略性投票」便是不誠實地投票。既然如此,我們看到投票結果根本便不知它是否真正反映民意,「共有意志」又從何說起?


第二是就算人民偏好沒變,但不同民主投票機制所得到的結果,往往會完全不同。例如,假設有六人投票,共有ABC三個候選人可被選擇。第一人的偏好次序是ABC,即他最喜歡AB次之,C最不好。第二人也是ABC;第三人是BAC;第四人是CAB;第五人是CAB;第六人是CBA


我們若用所謂的「保爾達計算法」(Borda Count),即各人對最喜歡的人投三票,次者兩票,最差者一票。按以上假設,讀者可算出;A13票,B11票,C12票,A勝出。若用另一方法,單議席單票制,每人只投一票給最喜歡的人,那麼A可得兩票,B一票,C三票,C勝出。大家可以試用另外一些計票方法,結果也往往不同。既然不同而又合理的方法,可得到不同的結果,民意又該如何定奪?


「共有意志」既不可知,「民粹主義民主」在理論上,自然土崩瓦解,幸好「自由主義民主」還站得住腳,下次再談

 

(Sky Post    2013-11-11)

11/08/2013

提高投票參與率 (雷鼎鳴)


世上政治制度眾多,但一種分類法可視各種制度為兩個極端之間不同程度的混合體。這兩個極端的一邊是一人擁有絕對權力,如皇帝如獨裁者,另一邊則是絕對民主,甚麼事要作決定,都交由人民直接投票表決。


民主公投影響社會效率


這兩個極端都各有優點缺點,它們之間不同位置的混合體,同樣也擁有這些優點缺點。例如獨裁政體決斷明快,不用把光陰虛耗在無謂爭拗之上,若獨裁者是智慧及善良的,達到古希臘理想中「哲王」的境界,那麼,人民生活可能過得很好。但這種「哲王」難求,就算他們存在,是否被人發現而且擁護,也不易有保證。再者,他們有了絕對權力後會否被腐化,也是不得不重視的問題。至於事事直接民主公投,雖可避免有人專權,但社會效率一定受到拖累,而且人民的意見容易變化,專業問題上的判斷力也不見得比得上專家精英。民主制度下,也屢屢出現過侵犯人民權利的問題。


正因為政制無完美,我一向認為,通過自由市場分配資源比通過政府好,政府愈小愈好,就算它胡來,人民受到的侵害也可減低。但我不是無政府主義者,政府有其正當功能,所以就算是小政府,其政制也須選一個破壞性最低的。


甚麼政制才是破壞性最低?獨裁政制本來可能使社會有效率運作,但如上所說,「哲王」難求,我們只能另選一種。我認為,代議制的民主制度是較為合理的,它雖不完美,但缺點較少。人民每隔幾年搞次選舉,把最受擁護的人選出來,再給他們權力去作決策,做得不好的,將來可再用選舉方法,把他們拉下馬來。


這種體制的最大好處是對權力有制衡,而且社會的內耗可以減低。試想,若事事社會都起爭議而無法作出決策,社會怎可能進步?香港近十多年經濟停滯,與社會中的議而不決,人民互相對罵有莫大關係。在議會中爭議,再用表決作出定案,社會成本顯然比街頭中互鬥低得多。


但要做到減低內耗,光是投票選出所謂民意代表仍不足夠。若選民參與率不高,某人就算被選出,人民仍可不承認他,繼續在建制外自我鬥爭。由此可見,高參與率選舉所選出的人,才有無可爭議的認受性,社會中的內耗爭拗才可減低。不是說人民不會犯錯,選出來的人一定合適,但只要政客任期有限,下次選舉時可被後悔的選民趕下台,問題便不大。四、五年搞一次斯斯文文的競逐權位,總比天天示威好。「佔中」此類自殘活動,亦更會被人民唾棄。


參與率低 難解內耗


投票參與率在香港只得33%左右,極度偏低。在如此低的參與率下,所謂「普選」也化解不了社會中的內耗問題。試想就算有幾十萬人支持某君,怎能保證另外幾百萬沒有投票給他的選民服氣?香港政制改革中第一要注意的便是提高參與率,其他的都是較為枝節的問題。若是參與率高,沉默的大多數都挺身而出,達到周融所說的「全民」投票境界,人民總會有較高的可能,理性地選出能代表他們的政客或行政長官。在高參與率下,篩選機制也變得沒有那麼重要。就算某些不適當的人能過得了篩選的關,也不等於他們能過得了全民投票的關。若要用民主體制,我們總不能不相信,人民是不會長久被騙的。當然,擺明車馬要違反基本法或是要搞港獨,甚至是聲稱要推翻中央政府的,反正中央政府不可能任命他們,在行政長官選舉的篩選過程中,先把他們踢出局,並非不合理。讓一些民主派參選,我不認為有問題。


我近來建議的激勵性投票制度,正是以提高參與率,使香港長治久安為目的

 

(Sky Post   2013-11-8)

 

11/06/2013

激勵性投票的優點 (雷鼎鳴)


前天我在本欄指出,香港的投票率嚴重偏低,立法會選舉的投票人數只及有資格投票的人的33%,就算被譏為「小圈子選舉」,也不易反駁。這種情況,在歷史上並非香港獨有,有數十個國家為了動員人民參與投票,便曾索性立法推行「強制投票」,到參與率高企後,部分這些國家才撤銷或減弱其「強制」的程度。


投票選舉不但是公民權利,同時也是義務,為甚麼還要用強制方法動員?政府加強宣傳,參與率便不會提高嗎?用宣傳的方法,不能說完全無效,但速度太慢,可能幾十年也進步不了多少,期間社會要長時間折騰。香港立法會有選舉,又會有誰人不知?不能說宣傳不足,但多年來,參與率卻未見有甚麼重大進步。


高投票率 體現更民主


為甚麼投票參與率這麼低?公民不肯盡投票責任,原因很多,我們隨便也可舉幾個例子。第一是資訊不足,不懂政治,不知投票給誰才好;第二是厭惡香港政治,對一些爭拗,認為十分無謂,自己要遠離政治;第三是不認為自己一票能改變現實,有無力感;第四是不滿所有在自己選區的候選人,認為他們質素低劣,「揀不落手」;第五是認為自己的時間可用在其他更有用的地方,例如在家睡覺,或上班工作等等;第六是根本不相信投票制度,不願參與。我相信細心的人還可多列舉多項其他原因。


不參與投票的人既然佔有資格當選民的人的67%,他們可被視為沉默的大多數。但他們在投票站沉默,並不表示他們沒意見,更不代表他們的意見不應受尊重。他們同時也可被視作為政治上的弱勢社群,以為自己的一票不能改變現實,他們若被組織起來,足以左右大局,不致自己的利益受有組織力的利益團體的侵害。


高投票率可體現更高程度的民主,誰人不受歡迎,誰為人民敬仰,可在高投票率的條件下,較易水落石出。若在同一選區的眾位候選人,人人質素低下,真的無法「揀得落手」,投棄權票、抗議票、反對票可使其原形畢露。全民投票並不意味着我們一定要投競選者當中的某人一票。不過,據多國有關棄權票的研究,在「強制投票」制度下,棄權票的比例一般極低,在一、兩個百分點左右。就算某些國家出現天怒人怨的現象,所有候選人惹人生厭,抗議票、棄權票大幅增加,反而是好事,這會成為選民對政客的另類監督。


我曾在本欄指出過,香港政治生態早已出現所謂「雙峰分布」,即持不同政見者意見南轅北轍,而且各自有一定的人數。此種現象,使社會出現撕裂,就算實施民主制度,它所造成的破壞亦不易避免。不過我們對此可樂觀一點,撕裂現象雖在政治活躍的組群中出現,但在沉默的大多數中間,卻不見得如此。沉默的大多數意見絕不會完全相同,有部分人可能十分極端,但以我們的觀察,他們中的大部分傾向和平、穩定、理性,喜歡經濟發展。他們的政治光譜傾向中間,尚沒有被香港混濁政治撕裂。


沉默大多數 可被組織起來


若用強制投票或用派錢鼓勵投票(不能指定一定要投某些人,否則便是賄選),這批沉默大多數便可被有效組織起來,在政治舞台出現。他們大多數人的政見會在左派人士的右邊,及在右派人士的左邊(若我們以左右劃分政治光譜的話),對政治活躍的人而言,這些中間派為主的人可能持有與他們不同的政見,我們應有胸襟去接受這新生的民主因素。搞政治的人會發現,操控選舉結果會比前困難,因為選民比以前會增加200%,選舉工程需要重新調整。最大的調整便是不再走偏鋒,放棄極端主義,針對沉默大多數的中間溫和路綫,才可能在選舉中獲勝,以前新加坡李光耀便是靠這招穩定局面。
(Sky Post   2013-11-6)
 
 

11/04/2013

政府派錢 激勵市民投票 (雷鼎鳴)


兩個月前曾在本欄提過,香港確有沉默的大多數。香港合資格選民約550萬,但有註冊登記當選民只有347.7萬,去年立法會選舉已是投票率較高的一年,但也只有183.9萬人參與。若以登記選民作分母,香港的投票率可以號稱有52.9%,但這是自欺欺人的,不少民主國家,扣除了未成年人口外,幾乎全民都可投票,而投票率等閒是全民的七、八成,甚至超過九成。由此觀之,香港的真實投票率只及「全民」550萬人的33%,如此嚴重偏低,很多有關民主普選的口號只是美麗的誤會而已。


沉默大多數 觀點未反映


183.9萬的意見能否代表550萬的大多數民意?假如政治上較活躍而又有投票的一群,其政見分布與另外366萬人差不多,問題便不大。這有如抽樣調查,只要採用的隨機統計方法夠科學,所問問題沒誤導性,那對小部分人作出的調查結果,可視之為代表整體市民的意見。不過,沉默大多數的政見真的與政治活躍群組接近嗎?


我不喜歡政治,但卻是一個與社會不同人等積極接觸的人。以我觀察,港人的沉默大多數多屬理性平和、崇尚自由、喜歡穩定、不走極端,這與較激進的政治活躍組群所給予別人的印象大不相同。舉個例子,據多種民調顯示,贊成「佔中」的人士,來來去去,都只是25%左右,反對的卻超過一半。由此可知,大多數港人根本不喜歡極端的行動或政見。但在極低投票率的現實下,沉默大多數的觀點不易在選舉結果中反映出來。


三十多國曾實施強制投票


我們先不問投票率低的原因,此點重要,以後再詳談。香港民主發展所面對的這個問題,絕非香港獨有。在歷史上,有三十多個國家或地區,為了解決低投票率所帶來與真正民主相悖的困局,曾在一段時間中實施過「強制投票」(compulsory voting)。這些國家包括荷蘭、瑞士、比利時、盧森堡、捷克、匈牙利、西班牙、塞浦路斯、希臘、墨西哥、阿根廷等等。其「強制」程度,因地因時而不同,但一般懲罰不會太嚴厲,多數是罰款,取消獲得部分公眾服務的資格等等。到這些國家的投票率高企在九成以上,「強制」自然再無存在必要,這類做法,很多都在實施幾十年之內便退出舞台。現在還用這方法的,則尚包括新加坡、澳洲等二十多個國家。


鄭赤琰教授是資深的政治學專家,他曾研究「強制投票」多年。據他介紹,新加坡在半世紀前脫離英殖民地初期,亦曾碰到激進團體有能力左右政局的問題,沉默的大多數沒有被有效組織起來,他們追求穩定的意見無法被有效反映,李光耀於是效法澳洲等國,推行「強制投票」,中間溫和的意見立時在政治中起到決定性作用,新加坡也有了幾十年的穩定。


已投票者可獲千元


我對鄭教授所建議的「強制投票」十分贊同,與很多有識之士討論這方案,他們幾乎全都迅速明白它的優點,亦有提出不少方法化解其缺點。這些理據與建議,我將再詳細討論。但其中一點我是要先指出的,投票是公民權利,也是義務,正如得到法治保護,便要交稅一樣。但一旦涉及「強制」,便總有人不喜歡其自由受到制約。這個顧慮有其道理,所以有朋友亦建議用獎勵方法,而不用懲罰。經濟學家清楚明白「激勵」(incentives)對行為的影響,激勵可以是懲罰,可以是獎勵,在經濟學中,二者所起的作用分別不大,但在實際操作中,獎勵更可避免剝奪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所以我較傾向於用獎勵的方法。也許「激勵性投票」比國際上慣用的「強制投票」更符合我們的原意。我建議政府應研究一個具體方案,在立法會及特首選舉中,對有盡了公民責任去投票的人,「還富於民」,每人派發5001,000元,這比兩年前每人派6,000元更有建設性。這當然與賄選風馬牛不相及,所有投票者,無論他們投票給誰,或甚至只是投了棄權票或抗議票,都可獲獎勵,使真實的民意較有機會顯露出來

 

(Sky Post  2013-11-4)

11/01/2013

僱主眼中最值得聘用的畢業生(雷鼎鳴)


身在美國安娜堡密歇根大學當訪問學者的朋友傳來一網址,是有關全球各大學「畢業生最值得僱用」排名榜的。調查由法國一所教育諮詢機構Emerging與德國一家市場調查公司Trendence負責,一看結果,嚇了一跳,香港科技大學的畢業生被僱主認為最值得僱用的程度,從去年全球排名的46,躍升至今年的18,把大批世界知名的大學都壓在下面了。


再看清楚,原來去年與今年《紐約時報》都有報道過這排名。去年的報道我印象深刻,因為《紐約時報》訪問過一位從科大畢業後,回到祖家德國工作的年輕人。這位年輕人是我的學生,在記者面前,對科大讚譽有加,我也不由得不「沾沾自喜」也。


英雄真的莫問出處?

其實,排名這遊戲,單看結果殊不可靠,必須知道其方法。這個排名是在30個國家中(包含了世上90%的大學生)找來它們最大的公司,共5,000個人力資源部門發問卷調查,每名回應者可選上10所大學來投票,科大是香港唯一排名在50名以上的大學。看其方法,我不覺得有重大缺失,但去年我雖負責商學院本科生的一切事宜,深知同事為培養學生花了無數心力,卻仍不明白,為何世界各地的僱主對我們的畢業生如此厚愛。


再看這兩所機構所作的報告,原來它們有另一項調查更值得我們關注。它們曾對20個國家的2,700個僱主發過另一問卷,要找出在這些僱主心中,哪些類型的大學才是最完美的大學。


甚麼大學最合乎理想?學術界中人、學生、社會人士與僱主的看法可能十分不同,但不少學生入大學的最重要目的,畢竟是為了找到理想工作,僱主的看法我們不能不理。調查結果顯示,64.4%的僱主都有份自用的大學名單,他們很多都只對能入這些名單的大學的畢業生有興趣,共66.9%的僱主認為,學生來自哪一所大學是十分重要的因素或甚至是唯一值得他們考慮的因素。雖然他們也很重視畢業生的工作經驗和其他技能,但「英雄莫問出處」,似乎在這些僱主心中並不全對。


最重視軟性技能

但這些僱主對大學的觀感來自何方?27.9%的說他們主要靠過去與這些大學的畢業生來往的經驗所得,18.6%來自這些大學的教學人員質素與大學的設備是否充足,17.4%的觀感則來自各種大學的排名。既然排名也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能幫助畢業生找工作,就算其方法如何不可靠,也難怪大學對此大多重視。


從大學的角度來看,我們還是十分在意僱主對學生的要求。原來全球僱主最重視的是學生的性格,包括人際關係等軟性技能。但他們也重視而且覺得最需要改善的,是學生入職前是否已有實踐經驗,要滿足這條件,這便要靠學生在學期間到公司當實習生了。我檢視過我們商學院這些年來所做的工作,擴大實習計劃一直都有做,我過去在本欄中也提過僱主並不抱怨我們畢業生的專業知識,但卻要求更高的軟性技能,這點我們近年亦早已加大資源在默默地做了。我不知道這些投放是否對排名有幫助,但排名的重要性,總比不上學生真能在事業上成功吧!調查也發現,僱主認為在公司能夠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是僱員的性格,此點新入行要建立事業的人不可不察。


調查有另一個有趣的地方,若問僱主對本地大學的滿意程度,加拿大的最自感滿意,美國第三,中國第十二,日本第二十最低。但若用國際上的共同觀感作準則,世界上最多的僱主認為,美國的畢業生最好,英國第二,德國第三;中國第四,日本第六,加拿大只是第七。自我感覺與別人對本國的評價,有時差別頗大

 

(Sky Post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