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2016

策略性投票與民意 (雷鼎鳴)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已塵埃落定,楊岳橋得票37.19%,周浩鼎輸1萬票,得票34.75%,梁天琦則有15.38%的投票者支持。


新界東素來是泛民大本營,周浩鼎本無勝算,除非是泛民內部自己分散了票源。這次選舉有趣的地方之一,便是整個過程再次印證了經濟學中著名的Gibbard-Satterthwaite定理。


不一定按真正偏好投票


泛民中的分析家及背後的推手一早便已相信梁天琦贏不了周浩鼎,他的出選,只會削弱楊的票源,從而把後者的選情置於險境,所以選舉前,在網上也好,在泛民的主要報刊也好,都不斷有所謂「策略性投票」的言論,主張梁的支持者或拿不定主意的人把票集中投給楊岳橋。這個策略似乎成功,因楊只是險勝。為甚麼我只是說「似乎」?因為我們根本不可能得知,若人人都按着自己的本意誠實投票,結果會是怎樣?


選舉過後,我們倒可思考一下過程中策略投票的深層意義。民主制度的確有優點,例如權力的轉移較為和平,但民主制度也常被人神化,以為選舉結果可準確反映「民意」。真的是這樣嗎?


二十多年來,我寫過多篇分析策略性投票的文章,據我所知,我是香港第一個系統性地討論策略性投票的人。此種理論的核心結果,正是四十多年前兩位傑出經濟學家GibbardSatterthwaite所證明的定理。他們使用高深的數學,證明了只要有兩個以上的候選人(或選擇),投票者都有誘因不誠實地投票,亦即不一定按照自己真正的偏好投票,不論選舉或投票制度如何設計,一人一票、一人多票、單議席單票、多議席多票、給候選人打不同的分數等等等等 ,都無可避免地受制於這個定理。


選擇並不代表內心意願


但要注意,此定理並不是說人人或有些人必然在策略性投票,而是說這樣做符合他們的利益。也許有些選民十分誠實,也許有些人號召別人誠實,自己卻不一定誠實,但結果都一樣:看到投票結果後我們根本無法確定他們是否已經準確反映民意。


就以今次選舉結果為例。楊岳橋勝出,他似乎相信是有些梁天琦的支持者策略性地把票給了他,以防周浩鼎勝出。這也許沒有說錯,但我們卻不會知道他真正「吸」了多少票。梁天琦的支持者其實一直都不甘示弱,認為楊不行,梁才會勝出。當中也大有可能有人相信,反正楊必然勝出,不如把票轉到梁處,以求洩憤。


總之,只是看投票結果,我們就算如何分析,也不見得能得到正確的民意解讀。
GibbardSatterthwaite定理需要高深的數學,連一般的政治學者也會因為數學素養不足而看不懂,但這並不等於普通的選民不懂得策略性投票。在利益當前,就算投票制度如何變化,很快也會有人找到相適應的投票策略。今次補選的三方支持者都對此心領神會,楊的一方對梁的支持者策略性地禮敬有加,目的是說服他們轉票;梁方則大力宣揚己方才是勝利在望;周則是樂見前兩者互爭。


投票結果不一定反映真正民意還有多種變奏。例如,投票給梁的是否都是支持暴力?我十分懷疑。反正投了票給他也不見得他會勝出,更遑論他有能量使到香港迅速變成暴力社會,影響到自身利益,投給他又如何?這正如一些口說支持港獨,但又因知道港獨不可能成事並為自己帶來災難的人,搞些暴亂也受不到法治的懲罰,他們是真心肯承擔所有港獨的後果嗎?


大部分港人連跑去投票的興趣也不一定足夠,也不見得有時間與精神搞通各候選人所代表的路綫及其意義,他們很多都會倚賴公共資訊空間「懶人包」,一些簡單甚至是膚淺的分析,所以媒體的影響很大。


誰勝誰負取決於宣傳效果


誰勝誰負便相當程度地取決於哪一方更有組織力及是否有有效的宣傳、策略。這又是選舉結果不一定能反映民意的體現,選票可能只是反映到各派別資源與力量的對比

 

(Sky Post 2016-3-4)